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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记得十四岁的那个雪夜,我哥忽然说,要骑摩托带我去乌斯怀亚,登上游轮,穿越德雷克海峡,到南极半岛看企鹅。
我觉得他疯了,什么都没有带,什么都没有准备,没钞票也没船票,他一脚跨上车座,就要驮着我一路向南。甚至没有给我留下拒绝的余地。
我费了一番功夫,才在那辆老古董似的旧车后座找到一个稳当的位置,座位底下的车轮有点生锈,走两圈就嘎吱嘎吱响得慌。
当时我正在上初二,我记得那天是星期五,语文老师布置了九项作业,光是课文就要背完三篇,更不用说数学的两本习题册,再加上外语报纸和单词听写,我从学校回到家,刚掏出笔和本子,还没来得及写一个字,就被他连拖带拽上了车。
我说,下周要期中考试。
我哥回我,人生是旷野,考试算个屁。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看企鹅,还是想看旷野。
总之,我坐上了那辆车,驾车的人飙车到半夜两三点,从山路开到国道,山路颠簸,我差点吐出来。
国道上一个人都没有,除了我俩。
月牙儿弯弯,繁星璀璨,夜风刺骨凉爽。
后半夜我和我哥发生了一些口角,我现在也忘了是因为什么,反正我吵着要下车,想回家睡觉。
我哥不听,我就在后座给他使绊子,戳他的眼睛掐他的脸,我哥为了躲我,一个劲儿地把脑袋往车外头伸出去。我们的车正好路过附近的铁轨,火车鸣笛声响起来的时候,我哥吓了一跳,猛打方向,我却像不怕死一样狠拧了一把油门,要和他同归于尽。
车灯刺得我眼睛都快瞎了,但背着光,我还是看到了此后永远都忘不掉的景象。
疾驰而过的列车削掉了我哥的脑袋。
起初,我还以为是我踢飞了他的斜挎包,但那团球形的东西飞出去的轨迹不像是包该有的重量,我哥也不会在他的包上挂些花里胡哨的反光片,以至于在飞出的同时再一次闪到我的眼。
零下十几度的气温已经把我的知觉冻没了,摔在地上的时候,我抹了把眼泪,才发现自己脸上都是血。
我哥的脑袋飞得老远,却偏偏又被一阵妖风吹了回来。
他咕噜噜地滚向我。
我第一次发现他的眼睛那么亮。
比星星还要闪,比月牙儿还要白。
我呆在原地,睁大眼睛看着血泊把飞雪吞噬,有点喘不过气,猛地吸入两口冷气,冻得直哆嗦。
一切都很荒谬,真实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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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什么?”
“林赞。”
“多大了?”
“二十五。”
“二十五?”提问的人微微一顿,放下手里的记录表,抬起头将我上下打量,接着露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不紧不慢地拔出扎在我手背上的匕首。
我疼得直冒冷汗,抽完气之后才慢慢调整好呼吸,低头盯着他手里的匕首,回道,“对,有什么问题?”
提问者缓缓靠过来,左手猛地捏住我的下巴,强迫我抬头和他对视,刀刃抵在我的喉结上,我只得半途停下了因为紧张而不停吞咽的动作,险些把自己一口气憋死。
他语气很平地笑了一声,“你看起来像个未成年。”
我不想解释。
其实,我完全可以只告诉他这具身体表面上的年龄,但我知道每一个到这里来的人,都不会想听那样的答案。
我看向他的眼睛,目光顺着右眼眶周围的十字型伤疤,一寸一寸爬向内里深陷着的灰蒙蒙的瞳孔,这只眼睛毫无神采,甚至都不聚焦,眼白扩散得太多,近乎骇人。
他的右眼受过伤,是个半瞎。
这人名叫余渡白。
三个小时前,我听到其他客人这么称呼他。
说来有趣,来我这里留宿的客人们总是彼此怀有敌意,却对我这个小屋的主人无所避讳。
他们时常会在我面前谈论旁人如何如何,有时还掺杂着许多不堪入耳的谩骂和诅咒,有时察觉到我在旁边,会冷不防吓一跳,但随后又会庆幸是我而不是其他客人。
的确,那些事与我无关。
但有些信息正是我所需要的。
听有位客人的说法,余渡白审问的对象从普通人到罪犯,从猫猫狗狗到丛林野兽,不一而足,尤其喜欢根据眼神来判断对方是否在说谎。
我不愿再看他那只丑陋的右眼,于是目光游移。大约过了五六秒钟,余渡白确认我没有撒谎,他放下手里的匕首,刀刃在我眼前闪过,我看到雕刻在刀背上并不显眼的荆棘花暗纹,有种和此人面相完全不符的精致气息扑面而来。
余渡白问:“你看到你哥死在你面前,然后呢,你是怎么处理尸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