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子成婚,延续血脉
    立春刚过,京都的空气中便飘起了甜香。萧承宇大婚的消息像春风一样传遍街巷,红绸从皇城根一直铺到安远王府,家家户户门前都挂起了红灯笼,连普惠医馆的药圃里,都插满了染红的艾草——按老规矩,这是“驱邪纳福”的意思。

    “祖母,这香囊里真的要放紫苏和薄荷吗?”萧承宇穿着簇新的锦袍,正笨拙地学着缝新婚香囊,针扎到了手指,疼得龇牙咧嘴,“太医院的嬷嬷说,该放龙涎香和麝香才够体面。”

    沈微婉坐在一旁,手里拿着给新娘准备的见面礼——一对银镯子,上面刻着缠枝莲,却在花蕊处藏了小小的药草纹。她笑着给孙子包扎手指:“紫苏能安神,薄荷能醒脑,比那些金贵香料实用。你祖父当年娶我时,送的就是个装着艾草的布包,说‘平安比什么都金贵’。”

    萧玦端着两碗红枣莲子羹进来,闻言打趣:“可不是?当年你祖母嫌我送的礼寒酸,偷偷把布包扔到了药圃,结果第二年那里长出一片艾草,现在想来,倒是天意。”

    沈微婉嗔了他一眼,转头对萧承宇说:“成婚不是摆排场,是两个人过日子。你娶的是回纥可汗的小女儿阿古拉,她在草原上长大,性子爽朗,最不喜那些虚礼。你把真心捧出来,比什么珍宝都管用。”

    正说着,外面传来喧天的鼓乐。回纥送亲的队伍到了,为首的正是可汗本人,他骑着一匹雪白的骏马,身后跟着陪嫁的队伍——不是金银珠宝,是一百匹最好的战马、五十车新收的棉花,还有十几个会种沙棘的农师。

    “殿下,这是我们回纥的规矩!”可汗翻身下马,给萧玦和沈微婉行了个草原礼,“女儿出嫁,要带能过日子的东西。战马能护家,棉花能暖身,农师能教人种地,比金元宝实在!”

    沈微婉看着那些精神抖擞的农师,想起去年阿古拉随使团来京都时,在传习堂里跟着学种药草的认真模样。那时她就说:“草原上的姑娘不只会骑马射箭,也能学医术、种庄稼,以后我要把回纥的药草带到大萧,把大萧的棉种带回草原。”

    这样的姑娘,配得上承宇。沈微婉心里暗暗点头,把手里的银镯子递给刚下马车的阿古拉。姑娘穿着回纥的传统嫁衣,红裙上绣着展翅的雄鹰,却在看到镯子时眼睛一亮:“这上面的是沙棘叶吗?我认得!”

    “是呢。”沈微婉拉起她的手,掌心温暖而有力,不像娇生惯养的公主,倒像常年劳作的姑娘,“知道你喜欢种沙棘,特意让银匠刻的。以后有了孩子,就用沙棘果给他做辅食,既开胃又养身。”

    阿古拉的脸颊红了,用力点了点头:“谢太后!我娘说,好媳妇要会过日子,我会跟着您学种药草,学给承宇做药膳,绝不给回纥丢脸!”

    婚礼按“半汉半胡”的规矩办。既有大萧的三拜九叩,也有回纥的“饮合卺酒”——用马奶酒掺了沙棘汁,酸甜醇厚。萧承宇给阿古拉戴上那枚传了三代的“国泰民安”玉佩时,阿古拉也从怀里掏出个狼牙吊坠,挂在他脖子上:“这是我十岁时猎的狼,能辟邪。以后你守着大萧,我守着你,就像狼守着草原。”

    宾客们都笑起来,萧安看着儿子儿媳,忽然想起自己当年成婚时的光景。那时他也像承宇这样,紧张得手心冒汗,而今日的萧承宇,虽也青涩,却多了份踏实——许是阿古拉的爽朗感染了他,许是这些年在民间历练出的沉稳,让他懂得,婚姻不是童话,是两个人手拉手过日子。

    婚宴上的菜也别有深意。既有大萧的桂花糕、八宝饭,也有回纥的烤羊腿、奶疙瘩。最特别的是一道“百草汤”,里面放了紫苏、薄荷、沙棘、甘草,是沈微婉特意让人做的,说“汉人的药草和胡人的食材煮在一起,才是一家人的味道”。

    可汗喝得兴起,当场拍着胸脯说:“等明年,我就把回纥的药圃迁到云州,让阿古拉和承宇一起管!咱们大萧和回纥,不仅要做亲家,还要做种庄稼、种药草的伙伴!”

    萧玦举起酒杯,与他碰了一下:“好!朕让人在云州修座‘和欢苑’,一半种大萧的稻麦,一半种回纥的棉花,让后人知道,两家的情谊,就像这庄稼一样,一年比一年旺盛。”

    婚后第三日,按规矩新娘要回门。阿古拉却拉着萧承宇去了普惠医馆,说要给“未来的孩子学认药草”。沈微婉陪着他们在药圃里转,教阿古拉辨认哪是艾草、哪是薄荷,萧承宇则在一旁笨拙地记笔记,时不时被阿古拉笑话“连紫苏和荆芥都分不清”。

    “当年你祖母也是这样教我的。”萧玦不知何时来了,站在紫藤架下看着他们,“那时我总把甘草当黄芪,她就罚我去翻晒药草,说‘连药都认不清,怎么当你的医馆学徒’。”

    沈微婉笑着补充:“后来他为了讨好我,偷偷在药圃里种了片紫苏,结果没浇水,全枯死了,还哭了鼻子呢。”

    萧承宇和阿古拉都笑起来,阳光透过叶隙落在他们年轻的脸上,像撒了层金粉。阿古拉忽然指着远处的田埂:“我想在那里种些回纥的沙棘,等结果了,就做成蜜饯给大家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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