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乐为此笑的前仰后合。她倒是没有人给说亲。
倒不是嫌她年龄小,而是她识文断字,又会点医术。在这个小小的山村里,她显得太过出挑了。
村民朴素的想法,总是“嫁女必胜吾家,娶妻必不若吾家”。娶媳妇自然要娶好拿捏的,不然儿子降不住怎么办?
而燕乐能说会写,名义上又是楚雨江这个“地头蛇”的妹妹。村民们嘴上不说,心里头也知道自己那五大三粗的儿子,哪有本事娶得了人家。入赘吧,又舍不得委屈了列祖列宗。
于是三个人里头,燕乐反而最清净些,丝毫不用担心乱七八糟的亲事。
这会儿,她蹲在草棚子里,笑盈盈地看着楚雨江泡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说亲和杂务里,身边清净得叫人羡慕。
楚雨江抬头一看,登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决定把前公主殿下抓过来干活。
燕乐向他吐了吐舌头,跑了。
楚雨江只好唉声叹气地又坐回去。恰好燕郡不知道从哪里冒出头来,楚雨江没好气地说:“你刚刚躲哪儿了?”
燕郡一本正经地回答道:“树上,我看着你们呢。”
他说着又想起了什么,心有余悸:“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以后这种场合我都不要来了,上一次随口应了一声,差点被直接绑到屠户家里拜天地。”
楚雨江忍俊不禁:“怎么,不想成亲吗?”
“不想,我都没有见过她们的面。为什么要成亲。”燕郡如实地回答说。
楚雨江摸了摸他的头说:“以后这样的场合还多着呢。记住回答正事,说亲的不要搭理他们就是了。”
燕郡颇有一点疑惑:“为什么说亲的人这么多。”
楚雨江没吭声,心里却在想——为什么?因为和一个大人物做姻亲,是攀龙附凤最方便的机会啊。
贫瘠地方的人们,也有着对权力的狂热渴望。
就算那些十几岁的小姑娘不想,她们的家人难道就不会动这个心思吗?
当然,这些复杂又肮脏的心思他暂时是不会和燕郡说的。
就让他暂时维持一个“当地人淳朴善良”的印象吧。
反正很快就要走了。
两个月后,积攒了足够兵力和粮食的楚雨江,第一次主动对其他势力发起了战役,对手是乌山那一侧的流民头子。
大捷。
燕乐建议他乘胜追击,一个月后,楚雨江打下了附近的两个小县子。
这一年的夏天,九巫山下面铺满了绿荫。曾经雨水奔流卵石嶙峋的地方,都稀稀疏疏地长起了庄稼。
而楚雨江他们,也终于从蜗居在狭小村庄的少年,变成了盘踞一方的小军阀。
九巫山毕竟是太穷了,他们离开了这里,在最近的小县城驻扎下来。
这里的官因为太能贪,是个肥缺,已经被人杀过好几次,又被换过好几次。楚雨江他们一入城,人民几乎没啥反应——
哦,狗官又换了?算啦,反正换谁都那个样。祝他早死。
楚雨江第一次为难地认识到,世界上还有比打仗更难的事情。战胜一个人只需要一人之力,自己潜心练武就行;打赢一场仗只需要身先士卒,做个不怂的将帅就行。
可是收拢民心,将一个陌生而困苦的城市变成自己的根据地,他却是完全不会的。
好在有燕乐。
这个聪慧的公主不读诗书读史书,燕乐思索了好几天,写出“以工代赈”四个字给他们看:“既要修城,又要赈灾,百废待兴,不如一起干了。”
于是就修城。
燕乐让他们把工程规划的越大越好,招的人越多越好,来的每个人都给一碗热粥喝,哪怕只是捡砖头敲碎瓦这样的小事——如此,每个还能动的人就都有一口热饭吃。
刚开始,还有人半信半疑。但时间长了,每个人都看出来了,不管修城是不是认真的,饭是真的给。
于是人越来越多,物资开始齐全起来。
一座小城短短续续修了两年,集全城之力,他们把两个小县子合成了一座城,人们也不再饿得面黄肌瘦。
虽然说工程里规划的东西没有完全实现,但却有另一些东西超额完成了——比如,民心。
新城是所有人一砖一瓦一起修起来的,所有人吃了两年的救命饭,对这里生出了深厚的感情。
僻静的城主府里,楚雨江坐在长案的一侧,燕乐坐在另一侧。他看了一眼送过来的情报,叹了口气:“阿乐,你真是天生的谋士。”
燕乐笑起来,她背后的燕郡不满地嘟囔道:“我呢?我呢?!”
“你?你是谋士的小跟屁虫。”楚雨江招招手,“快过来,今天你的那份意见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