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大修)
百年前。时间过去太久,封印的位置已经散佚,只知道一共是七块石碑。”

    “——魔王镇之所以叫魔王镇,是因为它是通往魔王城的入口,是魔王城所在的另一个次元和大陆唯一重叠的地方。”

    “魔王城一旦苏醒,会给这片大陆带来巨大的灾难。”

    “……所以这块石碑还真是魔王城的封印,”玩家看向林塞手中的碎片,“那你们还知道几块石碑?总不能这是找到的第一个吧?”

    “不止。”林塞只简洁地这么说。

    说完当啷一声,他把盔甲的面罩扣了回去。

    他的确看玩家不太顺眼,虽然他已经在尽力总结所知的信息了,但在林塞耳中,这种行为大概相当于不懂装懂——不知道还要硬插一嘴。

    能容忍他在一边旁听,大概率已经看在了我的面子上。

    “事不宜迟,”他说,“我们必须得快点回去。”

    我说:“这的确是你的任务。不管怎样,先回魔王镇报信吧。”

    ***

    林塞的确要回魔王镇,被困在矿井底时,他的施法材料已经消耗一空,身体也需要歇息休整。更何况,只有镇上才有纸笔,能让他写信给总部汇报。

    玩家却在扯了扯我的袖子,示意我和他单独说话。

    虽然疑惑,我还是跟着他走到一旁。林塞礼貌地转身回避,刚刚站定,玩家就变魔术一样,手中掏出了一根兔腿。

    ——烤得焦香。表面金黄,还滋滋冒油。

    我:“……你这是从哪来的?”

    玩家今天给我带来的震撼实在多,但即便如此,这也绝对是其中最深刻、最惊天动地的那一个。

    我想,我可能这辈子都忘不了这根神奇的兔腿了。

    玩家左看右看:“嗯……就是等你的时候嘛,我在森林里转了转,它就撞晕在我面前了。”说完他十分期待,“你要不要尝尝?包好吃的!”

    我其实想要拒绝,玩家不知道,作为npc,我其实是并没有味觉的。

    但他还在卖力推销:“……你过来就用了九小时吧?我算过了,后来在矿井里,又过了三个小时。这只烤兔子我尝过了,火候全部都正正好,没有烤焦!调味也非常香!”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居然真被他说动了,想了想,我就问:“那你还有别的兔肉吗?林塞可能比我更需要这个。”

    玩家却立刻变了脸色:“林塞不能吃!”

    “?”我歪了歪头。

    “林塞绝对不能吃!”玩家又重复了一遍。看来刚才那句话是他下意识脱口而出的,说完他才开始四处找补,“嗯……他都那么久滴水未进了,哦,对!”

    “很久没吃东西的话,胃是没办法适应的,他必须先慢慢喝几天粥,之后才能恢复正常饮食。”

    “……”我想说我们npc其实不讲这些,食物吃下去只会补充血量。

    但从玩家的角度出发,他说的也没有错。

    那我就没办法反驳了,于是道:“那算了吧,等回去再说不迟。”

    顿了顿,又补了一句:“谢谢。”

    人都是不断在变的,我居然真有能流畅对玩家道谢的这一天了,换做以前,这多让人意想不到啊。

    我说得一点磕绊都不打,玩家却像被什么暴击了一样,原地发呆了好几秒,才说:“那个那个,你刚刚说什么?”

    “能再说一遍吗?”他死皮赖脸,“——就一遍!拜托了,请务必,多谢你!”

    我还能猜不到,一定是刚刚他忘记截屏了吗?

    我才不给他机会保存黑历史,回头往马车就走。

    其实我们早就该回程了,只不过说正事耽误了一段时间。玩家的私聊又浪费了一小会,所以,看到林塞也想避开玩家和我单独说话时,我的头疼终于达到了最顶峰。

    ——原来史莱姆矿井还不是噩梦的全部,它甚至只是盘开胃菜。好啊,一个两个的闷声不响,敢情全都在这里等着我呢!

    我揉着太阳穴又走到另一边。

    林塞看着我的脸色,首先问我:“他是谁?”

    这个“他”,想都不用想是指玩家。我不想把玩家那闹心的名字重复一遍,就说:“你知道的,玩家。”

    “我当然知道玩家是他,”林塞顿了顿,“问题是,他为什么会和您一起?”

    为什么与玩家同行?

    原因当然很多,比如那封突如其来的信、被踹下车的车夫,正好在图书馆的玩家,辅助驾车的系统游戏……

    我正斟酌着酝酿答案,电光火石间思路突然一停,我意识到林塞真正在问的是什么。

    他其实问我的是,为什么我会带另一个人?

    “为什么这个人是他”,和“为什么有另一个人”,两个疑问是不相同的。

    前者或许要一系列复杂的论证,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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