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字在修真界,那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响当当如雷贯耳!
作为当世公认的第一傀儡师,她一手傀儡术已臻化境,本事大得离谱。不败剑派二话不说,重金砸下,恭恭敬敬把她请上山当客卿,地位那叫一个尊贵显赫。
按原著剧情,这位大佬哪哪都强,就一点不太好。
她一门心思只想飞升成仙,甚至已经到了走火入魔、丧心病狂的程度。
金胜昔从某个快散架的古籍残卷里,翻出个老掉牙的传说:那只被镇压在灵谷深渊下面的朱雀神兽,一旦被唤醒,就能带着叫醒它的人一起飞升神界,当场成仙。
这传说源自十万年前一场差点把天地都打崩的神战,年头久远得都快变化石了。
全天下的修士都把它当唬小孩的睡前故事,唯独金胜昔把它当成创世主的指引、宇宙唯一真理。
在尝试了清心寡欲、闭关苦修、嗑丹药、摆偏门阵法等等一系列操作都无效之后,这位成仙发烧友彻底疯魔了,仅用了0.001秒就拍板做出了一个影响全修真界的决定:
她,要唤醒那只朱雀!
唤醒朱雀,拢共就两步:
第一步,打开灵谷深渊的封印。
这对半步已经踏进仙门、修为深不见底的金胜昔来说,简直比撕一张纸还容易。别说打开,就是一挥手把这深渊填平,再铲开,估计也就多眨两下眼的事儿。
第二步,唤醒朱雀。
这步稍微麻烦点儿。
据四百年前某位魔修大佬的成功先例,把一名麒麟后裔炼化献祭,就能成功唤醒沉睡的麒麟。
既然都是神兽,套路应该差不多吧?
金胜昔果断决定:照猫画虎!献祭一个朱雀血脉的后裔,不就能把朱雀本尊喊起床了吗?
你猜怎么着?
哎,就是这么巧。
天下谁不知道,不败剑派的姜氏一族,正是正儿八经的朱雀后裔,血脉纯正,如假包换。
金胜昔眉毛一挑,计上心来。
她长相本就雌雄莫辨,平时稍作打扮,一身男装英气逼人,说自己是男人也毫无违和。
她一番乔装,顺利完成这场偷天换日,爽快接受了姜上的求爱,火速成婚。
婚后,她打着“夫妻仗剑走天涯,培养感情甜如蜜”的浪漫旗号,轻轻松松就把姜上忽悠出了剑派,一路走向她精心策划的“诗和远方”。
事情进展得出奇顺利,堪称完美。
只可惜,千算万算,唯独漏算了最后一步。
那只沉睡了十万年的大家伙,根本不是什么助人飞升的圣灵——它早黑化得透透的了!
朱雀一醒,第一件事就是吞了姜上金胜昔这对塑料夫妻,然后拍拍翅膀,开启祸害人间快乐游。
最终,还是靠龙傲天男主闪亮登场,一剑定乾坤,才为这场闹剧画上了句号。
阿奇回忆完剧情,整只狗都不好了。
剧情写得好啊,写得妙啊……可这些人是怎么发展的?
没一个按它的剧本走!
金胜昔!
你以前不是说傀儡凶悍就够了,俗人才会在乎外观吗?!你那撂下的豪言壮语呢?!
现在这一屋子哪是傀儡啊,这分明是手办收藏馆!你一个事业狂是怎么变成死宅的啊?!还整一身cosplay,你给我醒醒!!还有别撸狗了别撸了!我**#&@*!!!
阿奇鼓足力气,“汪”地大吼一声,趁金胜昔愣神的功夫,从她怀里蹦出来,成功逃离魔爪。
阿奇糟心到不行,回头狠狠踹了一脚还在那自娱自乐和空气搏斗的路凡之。
一天天的!没一个靠谱的!看看你们把我的龙傲天小说糟蹋成什么样子了!!
路凡之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扑腾,完全没有搭理它的意思。
阿奇嘶了一声,前爪后腿都痒得厉害,摩拳擦掌,准备再补一脚。
“哎?他怎么也中毒了?”
金胜昔语气中满是意外,她快步走来,蹲下身,扒开路凡之的眼皮——瞳孔早已被一片诡异的紫色覆盖。
“流萤炼的香也太厉害了。”她喃喃自语,语气中甚至带了一丝赞叹。
她熟练地解下腰间的药囊,抓出一小撮药材,塞进路凡之嘴里。
阿奇在一旁焦急地汪汪了几声。
金胜昔虽然略通狗语,但这几句加密通话实在没听懂。
她笑着摸了摸阿奇的脑袋:“说什么呢小可爱,怎么这么招人疼呀。”
阿奇:“……”
换皮肤!现在!立刻!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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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评委老师好,我是007号选手王忘忘,今天表演的歌曲是——《忐忑》。”
舞台上,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