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那群混子不敢招惹方贯和他们那群弟兄了,偶尔来几个,都被方贯一顿胖揍,方贯成了平安镇一霸,大家就都开始叫他方天霸。
方前边听边点头,这段历史他零零散散听汪小曼讲过,他又问:“那秃驴呢?跟他俩啥关系?”
胖子让他别急。
那个秃驴,孟建民,年轻的时候长得也凑合,是小姑娘喜欢那款,他和汪小曼,定的是娃娃亲。
秃驴一直把汪小曼当对象,但汪小曼看不上他,因为这货爱占小便宜。
汪小曼以前给他们讲过,十几岁的时候孟建民喊她出去吃面,店家太忙忘收钱了,孟建民吞了一碗面抹抹嘴就跑,嘴都给燎起俩泡,还顺走人家一瓶饮料,还有一次约她去县城看电影,嫌贵,捡人家用过的电影票,气得汪小曼扭脸走了。
他们两家那时候住对门,父母关系好,汪小曼因为秃驴这事差点和家里闹掰,方天霸出现之后,汪小曼更是不搭理那货了。
后来过了两年,镇上派出所换了个所长,抓典型,给方天霸定了个黑/恶/势/力的罪名。
那事一出,汪小曼被他爸妈锁在了家里,不许他见方天霸,还让她尽快和秃驴结婚,没过几天,汪小曼就跳窗户跑了,她和方天霸趁着深夜离开了小镇,去哪儿了谁也不知道,再也没了消息。
方前听着听着,目光渐渐变得黯淡,胖子晃晃他:“咋了你?不浪漫吗?那会儿你爸你妈这事在镇上年轻人里可是人人羡慕口口相传。”
可是方前的心思不在这上面,他喃喃说:“那个秃驴,差一点就和我妈结婚了?”
“是啊,就差一点,你妈跑了之后,你姥爷和秃驴他爹还说,应该先把证扯了的,反正那时候扯证也不用见人的。”
“所以,”方前的双眼覆上了一层寒霜,“他那天说的破鞋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