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再次装备整齐,林千月把自己裹得一点风都不漏,还戴上了杰森给的红色摩托头盔,随着引擎轰隆隆的声音,她随着二哥走进了这座城市的旅程。

    比起第一次在轿车隔着玻璃去看它,林千月坐在机车上去看,会感觉距离这座城市更近。谢尔顿园区的普通平静,犯罪巷的混乱丑恶。博利莱和上东城是黑面具和红头罩的地盘,会看见很多的黑/帮成员,时尚区和钻石区是城市的经济中心,企鹅人的冰上餐厅就在此处,猫女也喜欢在这里出没,哥谭老城和市政区曾经无比繁华,如今带了一个“老旧”,徒留被时光吞没的豪华建筑,往西边去,就是唐人街和上西城,那里进入哥谭必经的区域,只有本地人毒藤女喜欢那里的植物园和体育馆。

    继续往前,就是哥谭连接其他城市的几座大桥,是看日出的最佳地点。

    加上最北方的布里斯托尔县,那里是经典的富人区,有著名的韦恩岛和韦恩庄园。

    这些区域连在一起才是哥谭,她像是穿着黑色长裙的红唇美人,充斥着糜烂华丽的神秘氛围,裙摆熠熠生辉,透着致命的吸引力,但靠近她,才会发现她的身上挂着不只是宝石金珠,还有鲜血白骨。

    韦恩塔最顶层韦恩总裁办公室,这里是他们的最后一站,是整个哥谭最高的地方,也是俯瞰城市的最佳地点,杰森还是靠刷韦恩二少的脸才进来的。

    林千月趴在落地窗上,鼻头印在玻璃上,蓝色的眼睛可以看见冬日冷阳撒向整个哥谭,无论是繁华区域的高楼大厦,还是贫民区的低矮土房,光明都平等而公平地给予了微薄的温暖。

    扪心自问,林千月知道自己要来的地方是哥谭,心里已经对这个声名远播的地方有了个大概的描述,想象地大都是漫画里那种怪诞血腥的画面,但一切都比不上亲身目睹,哥谭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城市,有点特别的普通,这里的人都在努力生活,只是方法不太好不太对。只有近距离接触,才能体会这片土地的魅力,才能明白这里的人对哥谭的热爱。

    林千月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布鲁斯,他对自己说,哥谭并不漂亮,但对他来说是一个家。

    然后,这里也会成为我的家。

    她微微勾起唇角,心里好像有个角落慢慢软化。

    杰森站在林千月旁边,“感觉怎么样?”

    林千月往后退了一点,歪着头看向杰森,“我饿了。”

    “?”杰森有点想掏耳朵,看看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我问你对哥谭的感想,结果你说你饿了?”

    “我们都出来好久了,再过1个小时,就要天黑了,二哥,我好饿,饿的要走不动路了。”林千月牵住杰森的手指,她才不要煽情地说哥谭好漂亮,我以后就安心住在这里了这种话,这样太别扭了,还是吃饭要紧,“你不是说带我去吃大餐吗?我们现在就去吧,世界上最好的二哥?”

    从没被兄弟姐妹撒娇叫哥哥的杰森:“……”

    杰森心情复杂地带着妹妹离开韦恩塔,今天的计划还没走完,他们接下来是去哥谭剧院观赏莎士比亚歌剧《暴风雨》。

    林千月看着杰森走到门口,给她点了一份草莓鲜奶油可丽饼,他自己选的是巧克力香蕉味,比林千月大了不止一圈的东区大佬咬了一口蘸着巧克力酱的饼皮,露出欢喜和享受的表情。

    林千月接过可丽饼,鲜红的冬季草莓配白奶油,暖黄色的饼皮包裹,甜香和果香拂面,看着就很有食欲,“这就是奖励吗?”

    杰森点头,“很好吃的,你尝尝。”

    “……”一天的期待和信任,终究是错付了。她还以为是辣热狗呢,不是说红头罩的最爱的夜晚两点半警局门口卖的辣热狗吗,为什么在她这里就变成了可丽饼?为什么?同人欺我!!

    她现在宣布,杰森不再是她最喜欢的哥哥了。

    系统偷偷摸摸为头罩老哥发声:【宿主,你这个情况吧,不适合吃重辣的东西。】

    林千月心里冷笑:【呵呵,这都是谁害的。】而且她没想吃重辣的,抹一点点辣酱上去,让她尝个味道就好了。

    虽然系统说不是它做的,她持保持态度,在系统不交代自己到底怎么病弱的,她就要把这个罪名安在它身上。

    真的很冤枉的系统呜呜呜,没一会又把目光挪到了色泽鲜亮的美食:【嘿嘿宿主你的可丽饼看起来挺好吃的,你要是不吃能不能……】

    林千月立刻咬一口,咔擦咔擦地咀嚼着,给是不能给的,谁也别想吃别人请她的食物——唔?这个可丽饼确实很好吃,只留一口给系统尝尝。

    欢迎二哥重新回到林千月最喜欢的哥哥排行榜第一。

    品尝了特色可丽饼,杰森报上布鲁斯的名字进入剧院,找到位置开始等待开场。这种歌剧院,韦恩家都是有专门包间,这里布置的像是一个豪华小餐厅,长桌上放着花瓶,菜单和宝石点缀的望远镜,还有茶点,不少人来歌剧院不是为了欣赏艺术,而是装有格调,以及品尝这里的招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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