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了一遍。她听着,几乎没说什么,只是作出回应,好让他知道她还在听。她答应他,家里装电话后就给他号码。
挂断电话,她继续行走在城市繁华的街头,一直走到河边,然后沿着河边绿道漫无目的地走。走饿了,她就坐在一家麦当劳二楼对窗的座位上,看着外面的街景,继续试图理清思路、平复情绪。
她想,也许她也该写一封信。Root也许可以拒绝接电话,但信送到眼前,能忍住不看吗?
但是写什么呢?
她坐在窗前想了很久,都不知道可以写什么。她觉得Root在信里写的是真心话。她不可能告诉Root,她想和她在一起——因为她自己都不能保证这是真的。而且,Root也不一定想和她在一起。
她也知道自己实在太年轻了,年轻到无法做一些决定。比如她说永远不会原谅妈妈,那不是真心的。不原谅妈妈,就等于让妈妈失去唯一的亲人——她。或许她天生就善于屏蔽失去亲人的痛苦,但妈妈并没有那种天赋。无论如何,她不忍心让妈妈失去她。可她还是说了那句话。她把这归咎于她的年龄。
14岁的人能做什么呢?不能搬出来单住,不能开银行账户,不能开车,不能考持枪执照,不能纹身……
她一边吃薯条一边想。
14岁可以给自己买快餐——只要有钱。14岁还可以坐长途巴士。
她可以自己回毕夏普。Root一定会允许她在她家住下——即使每天都来劝她回去找妈妈。但这真的很傻。如果她这么做,简直是在向所有人证明自己就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她回毕夏普不会对任何人有帮助。她没有钱帮忙支付stance的医疗账单,她也没办法对ToPeter解释自己在干嘛。她或许可以形影不离地看住stance,让她没法偷喝酒,让她按时吃药,在她不舒服的时候及时带她就医。做一个全职保姆——这是她唯一可能帮上忙的方式。想到这里,她自嘲地摇摇头。
她是一个不会照顾别人也挣不到钱的叛逆少女。她所拥有的,只是时不时压不住火的拳头,还有一颗不知为何朝着某一个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