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登时忘了斥责,拎起她的书包,也拎起她,带到三人面前。
明歌这才看见那站在父母背后的男人。
他有着很年轻的面孔。
灰蒙蒙的天际下,一切都被渲染成暗调,衬得他肤色更为冷白,透明到,显得有些脆弱。
浅色上衣是整洁的,与雨幕几乎要融为一体,被他挺拔的身形撑开,才不至于单薄。
注意到目光,他那双墨黑的双眸垂下来,回视了她。
那眼神没什么温度,也没什么含义。比起一阵风,更像是一双手。
扶住她久未见到父母的紧张与忐忑,也扶住她歪歪扭扭的好奇。
淡色的唇瓣朝她咧开一个友好的微笑,明歌看得失了神,以至于被父母拉住双手都无动于衷。
妈妈让她喊人,但是自己也踌躇,该喊什么呢?
爸爸笑了,说喊哥哥有些不咸不淡,显得关系远了,不如就叫小叔吧。
-
再见到他,是七年后。
奶奶的葬礼上,每个人都用黑色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他也不例外。
可明歌还是在乌泱泱的来客里,一眼认出了他。
彼时她已经记不清他的长相了,幼时的脑容量有限,留存在她心里的是一抹灰色,以及一股闻起来像傍晚的雨天的气息。
他们几乎没有说过话,他却能字正腔圆地叫出她的名字:“明歌。”
好久不见后面跟着节哀两个字。
不多时,他又向她的父母重复了一遍。
晚上他留宿在家里。
明歌蹲在二楼的围栏边,偷听大人们说话。
她马上就要上初中了,很多事情都听得懂了,不再像过去一样,只在心头遗留模糊的残影。
客厅里只他们三人,安全的环境和仪式的结束,使陆淙没了顾忌。
先是聊起奶奶的生平,夸她刚毅,陪着爷爷白手起家,彼此扶持走过半生,才有了这万贯家财。
只可惜他这个做儿子的志不在此,非要学医。城市再大,也装不下他的胸怀,理想散落在世界各地,尤其是落后地区的贫困人民。
大学期间,陆淙和陈灵便已决意,毕业后远赴北非。
这当然遭到了父母的强烈反对,母亲甚至恶语相向,表示陈灵是孤儿,无父无母当然无所牵挂。
因此他们的关系僵化许久,直至明歌诞生。
北非条件艰苦,再三思虑后,陆淙和陈灵还是决定将她送回国内。
彼时老人仍身体硬朗,比起带一个不符合他们预期的孩子,他们更宁愿守在生产一线。
且这些年和儿子儿媳之间的种种嫌隙从未消弭,自然也就对明歌不上心。
“明歌小时候就常常是幼儿园最后一个走的,头发为了方便,也总是剃成男孩子的样子,之前你见她,她和野人有什么区别?家长会是从来不去的,学习也是不管的……我怪过她,甚至恨过她,但现在,她走了,我……”陆淙说到后面,声音颤抖起来。
陈灵扶着他的肩膀,脸上也笼罩着一层惆怅:“爸年前被查出了阿尔兹海默症,我们不能在跟前尽孝已是失职,难道,还能继续把明歌丢给他吗?”
“有时候我真的会怀疑,我们选的这条路,我们想创造的世界,到底值不值得……”
这话太高深,明歌还没来得及细究,就听到坐在沙发另一端的人说。
“千不该万不该有这样的想法。”男人声音里带着沉着的力量感,语气真挚到令人无法不信服,“当年如果不是你们,我恐怕现在还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陆淙紧皱的眉头稍稍松开了些,但很快又垂下脑袋。
这也是他对眼前人毫无保留的原因之一。
那年山洪爆发,他和陈灵前去援助,偏那么巧就解救了陆家失踪已久的独生子。
那时他不过是大四学生,行医经验尚浅,可这少年却如此放心地将生命交付于他。
这份信任化作船桨,鼓励他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远到地球的另一端,远到几近众叛亲离。
却是飘摇也自在,艰苦也甘愿。
陆承言和他差了仅十来岁,回到陆家后,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
命运巧设,让他们拥有同样的姓氏,又曾共度生死关头,这些年陆淙一直把陆承言当弟弟看待。
葬礼前,陆淙便得知他远在几千公里之外。陆家的权力斗争错综复杂,他当下的处境既是一场考验,也是一次归期未定的流放。
可陆承言还是不辞辛苦地来了,只为给老人家送行。
他言辞恳切,表示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
只是难得相见,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