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
盛凌华一不留神, 没控制住力气,将一次性筷子折成两截。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当然,我也是想了很久, 才觉得这办法不错的。”
“哪里不错, 这也太离谱了。”
盛凌华发出惊呼,本打算继续吃饭,可看了看长度还没有巴掌宽的筷子, 只能无奈将其放下。
“你不要有那么重的抵触心理, 我只是跟你聊一聊,没有其他意思。”
爱德蒙起身拿了把叉子给她。
盛凌华看了看手里造型精美的餐叉, 又看了看热气腾腾的麻辣香锅, 决定凑合一下。
爱德蒙则继续在一旁和她说话:“我也没说让你一定要和他怎么样, 我只是说可以考虑一下,光明女神让你们维护正义, 又没让你孤独终老。”
艾利克斯忍不住说:“但没听说过和魅魔在一起的。”
爱德蒙看了她一眼, 用眼神警告她不要乱说:“这都什么年代了,女神来了也不能搞歧视。”
多年前的确存在血统论, 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是不被主流思想认可,甚至会受到审判, 但如今这些老观念早就被淘汰了。
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 种族的繁育重任不该被压在任何个体上。
爱德蒙又扭过头去看盛凌华:“我记得你以前也说过想谈恋爱吧?”
“那都是好久之前的事了。”盛凌华突然扭捏起来, 说起来这都是她刚来H市时说的话。“现在想法早就不一样了。”
当时她才大学毕业, 全靠一时兴起决定来H市定居,对于新生活可谓是充满了期待, 年轻女孩渴望恋爱不是很自然的追求么?
但这两年她也见过不少感情纠纷,看得多了,心思也就淡了。
不过但凡有人问她, 她都会借口说没时间,但只有她自己知道,一个人呆在家里有多舒服。
“你也别激动,我只说你可以考虑看看,我见你对庄斯夜印象挺好的。”
盛凌华是个爱憎相当分明的人,她甚至不屑于掩饰自己对人或物的厌恶。
因此也不难得出这个结论。
当爱德蒙第一次从盛凌华嘴里听到庄斯夜这个名字时,他便觉察出了这一点。
盛凌华并不讨厌庄斯夜,甚至还有点好奇,以他丰富的经验来看,好奇正是好感的开端了。
再后来,他见到庄斯夜本人,也愈加肯定这一判断了。
庄斯夜对盛凌华的态度也绝不简单,这个结论他靠得不是观察,同为男性的直觉,再加上昨天他看到盛凌华的反应,便不禁开始思考,是不是有其他解决办法,于是便让他想到一个大家都忽略许久的盲点。
要是这两人在一起不就好了?
现在看盛凌华的反应,他也觉得有戏也不追问,只是自言自语地说:“其实庄斯夜这条件,要不是身份问题,在人类社会应该蛮受欢迎的。”
艾利克斯实忍不住,又问:“这人是做什么的?明星吗?”
魅魔一族现在行事低调,不过听说混得相当不错,据说还捧出了一个大明星,现在十分赚钱。
“不是,他现在在开公司。”
爱德蒙简单说了说,也没指望艾利克斯能听懂,没想到对方确实点了点头说:“那确实是新兴行业,很有发展前景。”
说完她看到对方面露惊讶,立马明白过来,得意地冲他抛了个媚眼说:“很意外是不是?我又不是整天钓帅哥,当然也会关注国际形势,你以为帅哥又这么好钓吗?”
她当然是喜欢那些长得帅又有脑子的男人了,不多了解点内容怎么和人沟通呢?
总不能上来就色诱吧。
“没想到他竟然还是个公司老板呢,那确实还不错。”艾利克斯用一副你赚大发了的眼神看着盛凌华。
“你俩在一块不是挺好的?”
爱德蒙提高音量:“我是说谈恋爱!”
“我当然知道。”艾利克斯嫌弃地与他拉开距离,“我耳朵很好,别一惊一乍的,我也是谈过恋爱的。”
盛凌华一下子来了兴趣,“真的吗?那然后呢?”
“当然,这有什么好骗你的,也就是五十多年前吧。”艾利克斯一改平日张扬神色,面带怀念地说:“他是个虔诚的教徒,人很开朗,善良又正直,还一直劝我戒酒。”
“那然后呢?”
“我们交往了半年多,最后分手了。”艾利克斯看到盛凌华一脸震惊,不由得笑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怎么可能和他结婚,他全家都是教徒,每天吃饭之前可是要祷告的!”
“而且他想要的生活我又给不了,他应该找一个和他有相同信仰的女孩结婚生子,每到圣诞节有一堆亲朋好友来他家庆祝吃大餐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