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有品位的穿着,亦或待人接物的礼貌稳妥,都与周围的同龄人迥然相异。
哪怕不知道他的底细,旁人也能一眼看出他优渥的生活条件和良好的家庭教养。他是那样格格不入,敏感的陆从之很早就有察觉,所以敬而远之。
走得近了陆从之才发现,自己一米八八,温锐竟比他还高出半个头。宽肩窄腰长腿,白皙手背浮凸着一根根青紫色血管,看着十分有力,却又仿佛玉石精雕般细腻。
陆从之不知道上帝为温锐关了哪扇窗。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十全十美、样样不缺的人?
陆从之装作淡漠地瞥了温锐一眼,擦肩而过。
温锐却将他叫住,“我刚才听隔壁寝室的人说你晕倒了?什么情况?又是低血糖?”
他是班长,也是寝室长,该问的自然要问。
“嗯,又是低血糖。”陆从之开始爬楼梯,没有回头。
温锐跟在他后面,“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
谈话结束,两人沉默。
宋修竹跟上来,拉住温锐,“你不是说去机房吗?”
温锐答道,“我忘记带笔记本了,上去拿。”
“刚才我俩还没说完,你等会儿,我再跟你说几句。”
温锐和宋修竹落在了后面,陆从之没去管。他一边走一边思量。和温锐搞好关系是必须的,但怎么搞是个问题。忽然和他搭话,突兀地转换态度,这是下策。跟在他屁股后面大献殷勤,当个狗腿子,这是下下策。
什么是上策?
陆从之一时想不出来。他明天得请个假,好好规划一下,更何况他的身体有些撑不住了。
回到寝室,陆从之拿出手机给辅导员打电话,话筒里嘟嘟嘟地响,是忙音。他疑心自己欠费了,对躺在床上的余彬彬说道,“借你手机用一下。”
余彬彬懒洋洋地摆手,“就在桌上,你拿去呗。”
桌上放着两部手机,一部普通,一部高档。
陆从之理所当然地拿起那部高档手机。他先打给辅导员请病假,然后又给自己的手机打了一个,看看有没有停机。话筒里传来提示音,果然欠费了。
他从抽屉里拿出充值卡,准备充值。就在这时,他看见了手机上的未接来电。139开头的号码,对他而言实在是太过熟悉。那不是余彬彬的电话,是岩哥的!可他刚才明明用的是余彬彬的手机!
他猛然抬头,指着桌上,“彬彬,这不是你手机?”
余彬彬摇头,“旁边那个才是。这个好像是温锐的。他有两部手机。”
陆从之坐在床沿,魂不守舍地看着这个电话号码。李岩,他唯一的资助人,陆陆续续给他打了四年学费,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陆从之后来想找李岩报恩,却一直没有门路。那人的来历非常神秘。
可现在,看着这个再熟悉不过的号码,陆从之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竟然是温锐的手机号!他打死也没想到,温锐就是李岩!
毕业之后,他和李岩不再是资助关系,可他持续给李岩发短信,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件事,他都会讲给李岩听。直到有一天,这部手机变得老旧不堪,再也开不了机,这种单方面的倾诉才停止。
他以为这是人生中必然要面对的离别。可重来一次,阴差阳错,他才知道,对自己帮助最大的人,竟然一直就在身边。
他和温锐本不该如此疏远。他们有着更紧密的关联。如果牢牢抓住……
各种各样的念头在陆从之的脑海中打转。上策是什么?电光石火之间,他悟了,一个心理学专用名词从脑海里蹦出来——阿伦森效应。
用简单的话语来概括,那就是“过失的艺术”。
故意制造一个巨大的误会,装作不经意地解开,让人半夜醒过来狠狠扇自己两巴掌,暗骂一句:“你他妈真不是人!”
深深的愧疚会让温锐对陆从之的好感度从负数飙升到一百。
到了那个时候,不用陆从之搭讪,套近乎,亦或当狗腿子。温锐会暗暗观察他,主动靠近他,从而欣赏、信任于他。
陆从之最擅长的就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职场中历练出来的技能,和现在的他简直是两个极端。
他选取了这个电话号码,发出去一条短信:【岩哥,你能借我三千块吗?】
这个年代找人借三千块,也算是狮子大开口了。温锐肯定会觉得他贪婪、不知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