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行刑(上)
断喝。

    “肃静!”

    浑厚、绵密、浩荡的声音宛若闷雷碾过天际,台下百姓只觉耳中刺痛,不约而同住口。

    “兹有案犯游景、赵阿秋、吕顺三人不思安分守己,勤勉营生,反生豺狼之心,行凶恶之事,经查,游景于.....”

    周雄朗声复述方唐镜的判词,阵阵回音在北门上空回荡。

    “......对所犯之罪,尔等三人已画押招认,无可抵赖。

    尔等所作所为其心可诛,天理难容,依《大夏律·刑律·人命》之定:“凡谋杀人,造意者,斩!

    本县今日奉行律法,代天行刑,判决如下:

    赵阿秋,因受辱而毒杀人命,其情可悯,其罪难恕,判处斩首之刑!

    吕顺,杀害人命,罪大恶极,判处腰斩之刑!

    游景,奸辱人命,罪大恶极,判处腰斩之刑!

    斩讫报来!”

    言罢,惊堂木在公审台上震响,随后一枚绿头签被方唐镜掷到地上。

    令签落地为令,不得收回,象征判决已下不可更改。

    凡是想要刑场救人性命者,必须在令签落地之前开口,否则一旦令签落地,天子之令也难挽回。

    行刑台上三名刽子手的目光死死看着知县方唐镜的动作,待绿头签落地,三人立刻站到游景等人身前。

    台下,数千人鸦雀无声地看着行刑台上众人的动作。

    县尉曹子安、怀化府刑房主事周康、孝廉温敦站在游景三人近前。

    此三人,一人出自县衙,一人来自府衙,一人为花林县被民间举荐的孝廉,他等目的只有一个,确认受刑之人真伪,并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