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对我所处的世界为什么是这样,没有一点儿头绪。
穿越前,我对于美漫的认知停留在:“超人为什么要大战蝙蝠侠他俩不都是好人吗?”“什么?超人居然是外星人?”“什么?!蝙蝠侠居然有儿子?!”……这个程度。
我对dc的了解甚至不够让我知道超人和蝙蝠侠在同一个世界观里。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蝙蝠侠大战超人》是某种类似于《贞子大战伽椰子》、《哥斯拉大战金刚》的拉郎配。
至于漫威。漫威我还是知道的。我看过复联二。
……嗯。只看过这个,不过足够让我知道复联大概有哪几个人了。
好消息,我认识这些英雄们,坏消息,在这个世界他们看起来都不像是什么好人。
就拿夜枭来说吧。他是哥谭的主人,就像托尼是旧金山的主人一样。整个哥谭都生活在他的高压统治之下。具体而言,就是勒索威胁贿赂各种工具人,并且在有人对他的统治表达异议的时候弄死他们。
我知道他也姓韦恩,但是他和他那位打扮成蝙蝠的平行世界同位体绝对不是一路人。
而我旁边这位恋父情结较为严重的,是理查德·格雷森。像我一样,他也是被收养的。现在他代号利爪,作为夜枭的助手活动——或者更确切地说,他的走狗。
在这一点上我们倒是很相似。我是说除了恋父情结那个部分。
我们本来是不会认识的。夜枭喜欢缩在自己的城市,托尼则更喜欢开派对而不是和另一座城市开战,直到有某些仗着绝境病毒为非作歹的人在哥谭搞了一堆破坏。
可以想见的是,夜枭对此很不开心。
他想办法反制了绝境病毒,并且严禁这玩意儿流入哥谭。托尼就此失去了一笔可观的收入,显然,他对此也很不开心。不过他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忙着研发一些小玩意儿,一时间脱不开身,而他派去的那些人工智障无一例外地被夜枭搞定了。这时候他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可以使唤。
所以我去了哥谭。我就是在那时候认识理查德的。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理查德对夜枭忠心耿耿得像条真正的狗,从来没想过他会离家出走——而且一跑居然就往他敌人的地盘上跑。
总该不会是觉得我是个老好人吧?我还以为大家都默认这个世界上的老好人全死光了呢。
毕竟,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有人可能称其为“善恶颠倒”,我不这么认为。这只是……原始。
我将自己的视线从地平线上逐渐消失的光芒处移开,转头盯着理查德。他身上的制服有锋利冰冷的羽毛,像他父亲一样柔顺地作为披风搭在他的身后,像是鸟类垂下的尾羽。
可能有点太原始了,原始得都返祖成鸟了。
虽然我也许没资格说他,毕竟托尼给我起了个鸟名。但是我至少还没有把自己打扮成一只鸟。
“你最好有屁快放。”我说,“如你所见我得去洗个澡……除非你想和我一起洗?我倒是没什么意见。”
当一个人生活在钢铁侠治下的旧金山,就很难保持贞洁——我在说我不介意和理查德打一炮。事实上我馋他身子很久了。我们俩都是未成年,所以不算炼铜。
理查德的毛炸开了。唉,哥谭人。
好吧他只是竖起了他披风上的钢铁羽毛,不过我毫不怀疑他能用这些东西把我捅死,所以我摊开手,耸了耸肩,意思是我只是在开玩笑。
其实我不是。
——我是托尼·斯塔克的养子,这应该足以让任何人理解我的节操下限。
理查德咕哝了一声,听起来像是“早晚弄死你”,然后他清了清嗓子,说:
“事情是这样……”
我耐心听着。理查德逼逼叨叨了一堆废话,夹杂着青春期少男的叛逆心思和我已经重复过很多次但他一直都不愿意承认的恋父情结。我将其总结如下:夜枭对理查德的严格管束终于让这只飞天小狗感到不满了。
“他不让我和他一起去抓人,”他愤愤不平地说,“也不让我去审讯他们——我能帮他!他现在连夜巡都不让我去了,可他培养我不就是为了让我帮他吗?”
我很想说不是,就连我都能看出来夜枭收养理查德并不是为了多个助手,或者多个跟班。可惜理查德一直都意识不到,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
“难道他就把我看作一个……一个什么都做不了的废物?”理查德沮丧地说。
其实他表现出来的情绪更接近愤怒,但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会把很多种情绪统一表现成愤怒,就像恐惧的动物反而会表现出极端的攻击性,以此来避免示弱可能导致的潜在攻击。所以有时需要小小地做个阅读理解。
“我相信夜枭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