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絮以为它是嫌没滋味了,苦笑一下,煤球大概以为他笑是高兴了,也咧嘴开嘴皮子吐出舌头呼哧呼哧喘气。
柳絮终于笑了。
他可不能再颓丧了,自己如今也是要养家的人了,苦谁也不能苦孩子。
干劲满满地苦熬自己赶制了几样卖得上价的,眼都熬花了,头也晕沉沉,不过好歹是挣了出来下月的租钱和两人的口粮,柳絮也能放心休上一日了,喜滋滋买根棒骨回去熬了汤给他的狗儿子补充营养,油水足溜溜的,吃得一人一狗红光满面,马上生活又充满的奔头,真是好得不得了了。
柳絮的好心情只维持到了第二日起床去上工。
那群人又来了,也不打人,就砸,砸了象征性丢几个钱,官府就不追究了,掌柜的也不敢追究了。
要赔损耗钱不算,店里的生意也被搅黄了,柳絮实在赔不起了。
掌柜木然一张脸,坐在一地废墟里,连叹息都没有,沉默良久,才说:“小柳,我不怪你,这次就算了,但我也实在没法留你了,那家人不是好惹的,你能走,就走吧,别留在这里了,我们小老百姓,耗不起的。”
这既是劝退他这祸头,也是劝他给自己找活路。
柳絮愧疚得一直哭,回去把自己最后压箱底的一点钱拿出来,放到柜台上,失魂落魄地走了,就跟从霍家出来一样。
从霍家走时他只背了来时的包袱,带走了自己私藏的和霍煜塞给他的积蓄,从绣坊走,他跪在一地狼藉中捡了半天,小布包一裹,只带走了自己的针线。
真不是柳絮想抠,他只剩这点了。
流言蜚语比美名传得快多了,城里绣坊总共就那么几处,他还是从最有名这家出来的,往后还有谁家敢收他。柳絮回去先当了几件首饰和棉衣,才敢把自己关在家里哭了几天。
丢了活计不够,柳絮还没走出门,就发现自家院门外聚了一窝地痞流氓在附近打转,话里话外像是在打听他的消息。
得亏他平日早出晚归,也不怎么和邻居交流,邻居别说知道他姓名,连他长什么样一时都没印象。
柳絮背后层层冒冷汗,趴在窗缝偷瞧了好半晌,腿都压麻了也不敢动,生等着人走了,才连滚带爬地跑出去,他不敢走远,就近找去一家铺面,拿了铜钱符给掌柜看——这家也是霍煜的产业。
掌柜不多问,亲自带人套了车将他护送去霍家。
霍家门房已经换了新人,不认得柳絮,但一听他报上姓名,立刻便请了管家来迎他进门。
管家是个年轻人了,也是新来的,但办事很伶俐,知道柳絮能被特别关照,一定不是一般人物,看柳絮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说不上话,她也不忙催,先将人留下歇着,自己转头便匆匆安排下去了,一头写了封信去,一头即刻派人亲自出城沿途打听——霍煜这一两个月都在外地做生意,如今也不知人是否在回程路上,恐有急事,还是自己人去看着才好放心。
等了三五日,在某天日落西斜的昏黄日影中,柳絮终于见到了那个一年多不曾见过,他以为自己已经要忘记是什么模样的人。
一瞬所有的委屈恐慌终于在见到熟悉的信任的人后翻涌上来,柳絮满脸是泪,已经顾不得在场一众侍从的眼光,乳燕投林般扑进霍煜宽阔坚实的怀抱中。
霍煜风尘仆仆地赶路回来,原本就为不知明细而焦心不已,如今亲眼得见,却见原本被养得娇憨可爱的柳絮瘦脱了相,小脸尖尖的,雪白雪白,没了嫩生生的红润桃色,眼下乌青一片,青丝散乱,鬓发间连支素银钗子都不剩,只一条红绳松松束着,只身上的衣裳还体面,却还是从前霍家给他做的旧衣了,通身上下一样首饰都不剩。
自他被养在霍家,哪还有这么落魄的时候,她从前觉得他素淡的样子最可爱,喜欢得直想咬上一口糯米圆子般的脸颊肉,现在却只剩一阵酸楚后悔,眼泪也不由跟着落,一手按着柳絮的发顶,一手揽着他单薄的后背,将人整个牢牢箍在自己怀里,恨不能按进自己的血肉里,心口刀绞般痛不欲生。
明明自己是想柳絮过得好的,怎么就自以为是地为他好,结果让他过成了这副落魄模样。
等把霍煜的衣襟全哭湿了个透,实在没地方抹泪了,柳絮才抽抽搭搭地仰头看她,一双水杏眼湿漉漉的,脸蛋儿哭得潮红,好不可怜,两手扯着她的衣袖,凄凄切切地饮泣哀求:“煜姐姐,你帮帮我好不好,我快要活不成了,求你,帮帮我吧。”
相别一年,霍煜仍忘不了他,越是不得见,唯有相逢在梦中,日思夜想得痴病越发疯魔,柳絮这一开口,她只恨不能把一颗心都剖出来给他了,什么女男大防也浑忘了个干净,忙拢着他的肩头连连叹道:“快别这么说,告诉我是怎么了,是受了什么委屈?”
柳絮像小孩找到了撑腰的大人,胆气也足了,委屈地对着霍煜讲了一通来龙去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