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老家落网
    不得不说刘招华的嗅觉非常灵敏,就在他走的当天,专案组就接到了第一条群众举报,是桂林一个生意人打来的。

    那个生意人说桂林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板李森青,跟电视上那个通缉令上的刘招华长得很像。

    第二天,又有一条举报。漓江花园的一个住户说,他们小区里那个“李老板”,跟通缉令上的照片长得很像。

    警方核实后确认,李森青很可能就是刘招华。一深查,发现他在桂林已经躲了四年,化名“李森青”,身份证号452323196XXX162576,身份是桂林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但当警方赶到漓江花园185号别墅的时候,刘招华已经在几个小时前逃走了。别墅里空荡荡的,桌上还放着一杯没喝完的茶,二楼的卧室里衣物散落着,顶楼平台上三两件没来得及收的衣服还在铁丝上飘动。

    后来得知,在刘招华离开后,他妻子李晓青也带着孩子离开了漓江花园185号。她不知道刘招华去了哪里,刘招华也没有告诉她。她只知道,电视上那个通缉令是真的,她的丈夫李森青,就是那个制造了十二吨冰毒的大毒枭,于是她带着孩子,回了建阳老家。

    消息传到福建,福建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傅是杰判断,刘招华出逃之后最可能回福建。

    他的理由有如下两条:

    第一,刘招华被公安部悬赏通缉、群众举报之后,肯定要出逃。出逃有几种可能,但刘招华这种人,“最危险的地方就有可能是最安全的地方”这种思维,他一定会有;

    第二,刘招华在福建有根,有家人,有他能利用的关系,走投无路之下他极有可能潜回福安。

    于是,追捕刘招华的网,开始在福建收紧。

    二〇〇五年一月,警方发现刘招华的第三任妻子李晓青在福建霞浦一家酒店里打工。

    刘招华出逃后,她与刘招华分头行动,从广西回到福建,化名李小月在霞浦一家酒店做服务员。她的出现,立刻落入了警方的视线。

    警方没有立刻抓捕她,而是对她进行了秘密监控。傅是杰后来在采访中解释了这个策略:“我们不急着动她,使她这边的信息传递给刘招华,福安是安宁的,我没事,你也可以回来。”

    监控持续了一段时间。虽然李晓青没有跟刘招华直接联系,但她的活动轨迹、她的社会关系、她接触的人,一点一点地把警方的视线引向了福安。

    二〇〇五年二月,福建警方在福安市富春南路一带摸排时,发现了一个可疑的住处——富春南路27号。出租屋里住着一个中年男人,体形较胖,右眉上方有一道伤疤。这个体貌特征,跟通缉令上的刘招华高度吻合。

    但这个嫌疑人始终不露面。

    他每天待在出租屋里,不出门,不跟邻居说话,甚至连窗户都不开。警方在外面蹲守了二十多天,只见过他几次模糊的身影。他是不是刘招华?或者会不会只是他的一个马仔?

    专案组内部出现了分歧。

    有的同志认为,如果抓错了,抓的只是他的马仔,那就打草惊蛇了,刘招华会再次消失,再也抓不到。有的同志认为,如果不动手,让他逃脱了,更没法向全国人民交代。

    傅是杰最终拍了板:“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就要动手、就要干他。”

    他在指挥部会议上说:“军事上的俗语说,不打无准备之仗。但所谓有准备和无准备,不是说百分之百的把握才叫有准备之仗。百分之七八十,我的判定是百分之九十。”

    福建禁毒总队政委谢震宇也在会上发了言。他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话:“如果是让他逃了,倒不如我们就凭着百分之六七十的把握,我们就行动。那么行动如果不是,我马上提出辞职。”

    抓捕时间定在三月五日凌晨。

    这个日期不是随便选的。三月五日是刘招华四十岁的生日,也是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后的第一百天。

    但选凌晨四点半动手,是有具体考虑的。警方通过二十多天的观察,发现这个嫌疑人每天凌晨一点半左右休息。如果他刚睡下就动手,稍微有一点声响就会惊动他。所以一定要推迟,等他睡得很香的时候再行动。

    四点半,是人睡得最沉的时候。

    三月四日晚上七点左右,谢震宇联系武警总队,要求派兵支援。他没有说具体是什么行动,只说“今晚有个特别重要的行动,需要派一定数量的警力参加”。武警总队的领导没有多问,十几分钟后就答复了:没问题。

    晚上十二点半,队伍从福州集结出发。凌晨三点半,到达福安。在离目标地点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队伍在隐蔽处集结。侦查员和参战官兵被带到现场附近,实地熟悉环境。哪个位置放人,哪个拐角要设点,哪条路是退路,哪扇窗是可能的突破口,全部过了一遍。

    凌晨四点。

    六十多名荷枪实弹的公安民警和武警,摸进了福安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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