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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几个暗卫,其余全部铁甲卫则随他一同离开。

    凌隐不仅是会易容术,他身形也与秦忠义一般无二,早在京城程轶便将秦忠义的行为举止性格列出让他模仿,如今他足以以假乱真,若非铁特别亲近之人,根本察觉不出。

    再者,秦忠义在南疆三州等同于土皇帝般的存在,这几年行事越发张扬,是以他说一没人敢说二,连一州知州都不敢质疑。

    是以他以职务之便,直接对程轶这货明显可疑的人放行,无人敢说半个不字。

    程轶一行扮作商人,轻易便带着几大马车的“货物”离开了禹州城。

    随后,程轶让人给方青柏送去二十万两,他那里正是最耗钱的地方。

    又给大哥送去二十万两,大哥在京城周旋,同样需要大量银钱。

    剩余十万需要特殊处理,便留下几个暗卫,让他们设法换做棉衣,靴子,药材等物资,再送往北疆。

    莫峥心中激荡,南疆此行短短几日,他家主子便兵不血刃拿下安南军,还悄无声息获得五万件棉衣,五十万两白银……

    想想都觉得振奋。

    如此战绩,简直跟做梦一样,他家主子却淡定如常,可见其定力。

    果然就是天生的王者。

    ……………………

    这日,车队经过一个集市,程轶一眼便被摊上一根红玉簪子吸引了目光。

    那簪子用上等赤焰红玉琢成,红得透亮、温润,并非俗艳扎眼的朱红,倒像是藏了一抹晚霞在玉中。

    程轶几乎立马想到,这根簪子若是插在小夫郎柔软乌发的间,该是怎样的明艳夺目。

    “老板,包起来。”

    “好嘞,”老板笑得合不拢嘴,“这位公子您真是好眼光,一下就挑中了最好的,想来公子您的心上人定也是最好的,难怪公子您这般惦记。”

    老板是个会说话的。

    程轶补充:“是夫郎。”

    “哎哟喂是小的失言,公子这么年轻就成亲了,能叫公子您这般惦记的夫郎定然是世间难得的妙人,戴上这支红玉簪定是光彩动人,举世无双。”

    “瞧公子这般上心,可见您二人定是郎有情、夫有意,恩爱和睦,天造地设的一对,往后必定也是恩爱长久,白头偕老。”

    程轶听得开心。

    “赏!”

    莫峥急忙上前给赏钱,程轶则小心将包好的红玉簪塞入怀中。

    分别不足半月,他却已对小夫郎想得食不下咽。

    看来还得再快些,早日处理完北疆之事,他也好早些回到京城。

    习惯了拥着小夫郎入睡,如今怀中没人,他又开始难眠。

    ………………………………

    事实上,另一边的京城,沈易忱同样有着一样的感觉。

    被夫君抱着睡习惯的他,每晚总是辗转反侧睡不着,怎么也不习惯。

    有好几次半夜睡到迷迷糊糊间,他习惯性往夫君的位置挪,差点丢脸的跌下床。

    他总是无意识的往夫君怀里钻,可直到感受到身边空荡荡的,冰冷的温度时才猛然惊醒,夫君不在身边。

    失落与思念霎时将他包围,让他越发的难以入眠。

    程轶在的时候,分明也并未时时陪在他身边,甚至总是见不到人,半夜才回来,可他心里却是踏实的。

    如今他如往常一样去国公府学武,同兄嫂一起帮着打理侯府,还每日穿梭于几个店铺之间忙得脚不沾地,可他却反而觉得空虚,总觉得心底空落落的,对一切都似失了几分兴趣。

    不敢停下来,一停下来就忍不住想,尤其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更是想得辗转反侧。

    在遇到程轶之前,他的脑中能装的事分明很多,可如今却只剩下程轶了。

    再一想,这样的日子还不不知道要维持多久。

    三年,五年,甚至十年……

    沈易忱都要绝望了。

    他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狗皇帝早点死吧,夫君早点造反成功吧。

    若是旁人知道他心中所想,怕不是要被直接吓死。

    这一日,沈易忱如往日一般出门,准备去国公府练武,一个门卫却迎了上来。

    有人方才给他递了一封信,让他务必将信交给二公子。

    门卫很纳闷,他家二公子离京都好些日子了,只怕再过几天就能达到北疆,这是整个京城皆知的事,谁会这时候给二公子送信?

    可不等他细问,送信之人已经匆匆离开。

    所幸这时候恰好看到沈易忱出来,这才急忙迎上来。

    “给夫君的信?”

    沈易忱有着和门卫一样的疑惑,谁不知道自家夫君离京已多日啊,莫不是什么恶作剧?

    打开信件之后,入眼便是娟秀的字。

    “阿轶,救我,求你务必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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