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一个女人去港城闯荡有多难吗?要是没有明哥,我早就流落街头饿死了!
“他给了我工作,让我能有家可归,能吃饱穿暖,不受欺凌,能活下去。”
迷迷糊糊间,黎月耳边传来女人愤慨激昂的说话声。
还有男人剧烈咳嗽声。
“可是……你们咳……咳咳连孩子都有了……”
“孩子是意外,那晚是喝醉了……十五年夫妻情分,黎景华,你就不能把他当成自己亲儿子吗?”
男人的咳嗽声更剧烈了。
仿佛要把肺咳出来。
黎月记得自己死了,怎么痛觉听觉和记忆还没消失,在脑子里横冲直撞,反反复复。
终于睁开眼后。
一瞬间瞳孔地震。
大脑一片空白,瘦弱身子本能的往后缩,撞到坐着的椅子无法退后,才不得不停下,双手紧紧抓着面前的大木桌边缘,眼睛里充满戒备和排斥。
对面那个正在狡辩的女人,就是黎月的亲生母亲。
周淑敏。
一身上好天青色布料做的旗袍,衬得周淑敏身形玲珑,两只耳朵吊着重重的金耳环,手腕上还戴着一只玉镯,头上顶着1985年港城最流行的大波浪卷发,从上到下,光鲜亮丽。
旁边椅子上的小男孩,眉眼很像她,穿得像个小花童,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
而坐在黎月身旁的黎景华,虽也相貌出色,但那身洗得发白的衬衣黑裤,苍白的脸,清瘦如竹竿的身形,枯燥的头发,开底的旧皮鞋,无一不在暗示,生活过得多窘迫。
黎月也好不到哪里去,衣角一圈已经被洗得开线开口。
廉价地摊货裤子更不用说了,天蓝色褪色成石灰白,皱皱巴巴,藏在桌底的两只裤脚像马戏团小丑的头发,炸开花。
鞋底更是早就磨平了,踩在马赛克瓷砖地板上,凉飕飕的。
两个人瘦得脸蛋都发黄,仿佛已经很久没吃过一顿好饭。
确实。
从同乡那里得知四年未见的妈妈有了消息,父女俩就收拾行囊去了港城,找周淑敏这三个月,黎景华和黎月风吹雨晒,风餐露宿,没吃过一顿饱饭。
否则前世的黎月,就不会在这港城的茶餐厅失态,港式早点一到,就库库往碗里夹。
什么虾饺烧卖马拉糕,虎皮凤爪,酥皮蛋挞叉烧包。
现在才发现以前的自己,天真得可笑,蠢得可怜。
怎么就没看到,周淑敏给儿子夹了满满一大碗早点,还温柔细心地给她儿子擦嘴角。
对黎月父女俩,是嫌拖累的冷淡目光。
这一刻,黎月什么都明白了。
前世惨死前想问的话,也不用问就有了答案。
像被塞入一块海绵,心口被窒息包围,更像被密密麻麻的针扎透,整具身体,从内到外,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痛得麻木了,心也就跟着死了。
反观身旁的黎景华,气得什么都吃不下,碗里空空的。
头顶上的铜吊扇,吹得他旧衣空荡荡,只在咳嗽时才起起伏伏,身子摇摇欲坠。
周淑敏没有丝毫同情,一脸嫌恶,高高在上的眼神,像在看试图攀关系的穷亲戚。
恨不得马上撇清关系。
“既然你不体谅我的难处,不记得我是为了你的肺癌凑医药费,才去港城找新出路,不原谅我和伟明不小心犯的错。
“那就离婚吧。”
什么找新出路,明明是四年前黎景华确诊肺癌,周玉芳就卷走全家存款跑路去港城。
逍遥了四年,还和别的男人有了新家,生了儿子。
要不是有九龙城寨女大佬覃丽帮忙,黎月和黎景华不知得猴年马月才能找到周淑敏。
黎月没和前世一样,被四年不见的重逢喜悦冲昏头脑,无论亲生母亲犯了什么错都不在意,哭着喊着要跟周淑敏。
不愿意跟黎景华。
导致三年后惨死。
既然重生回13岁,她绝不再让悲剧有机会重演。
“妈妈,有新弟弟了你就不要我和爸爸了吗?”
说话的女孩颤颤巍巍站起来,瘦到皮包骨一样的小身子站都站不稳,仿佛下一秒就要倒下去,倔强眼神却直直盯着对面那光鲜亮丽的女人,看得周围竖起耳朵的食客们心疼不已。
“我九岁那年你就走了,说来港城找出路给爸爸治病,四年了你都没回来…我和爸爸来找你,怎么刚见面你就说要离婚,还有了个小弟弟,你是有了新家才不要我们了吗。”
霎那间全场哗然。
“阴公咯!正一衰人,个女咁细都掉低唔要,真系冇人性!”
“四年前就走喇,看那小男孩的模样,一点都不像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