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漏洞百出、毫无法律效力的证据,竟然能直接决定一桩死刑案!何其荒唐!”
当年此案的侦办人、市公安局副局长冯某,是他多年的熟人,二人素有交情。
但在人命冤案面前,私情一文不值!
汤计果断放下所有情面,全力彻查!
他立刻安排助手李泽兵,赶赴卷烟厂旧址、案发现场公厕,实地勘察、走访取证,还原当年所有的场景。
与此同时,一份尘封十年的关键笔录,被汤计成功调出——1996年5月7日晚九点二十分,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察官提审呼格吉勒图的1500字询问笔录。
当年濒临绝望的少年,在检察官面前,全盘翻供。
笔录里,清晰记录着呼格吉勒图微弱却坚定的辩解:
“我最开始说的全是实话!后来他们逼我、骗我!”
“审讯的时候,不让我上厕所,折磨我、逼迫我!”
“他们骗我说,只要承认杀人,就立刻让我去小便,马上放我回家!”
“我之所以胡乱交代死者衣物特征、作案细节,都是被逼无奈瞎猜的!我根本没有掐过死者,我没有杀人!”
可面对少年的血泪控诉,当年的检察官没有半分核查,直接厉声打断:
“你胡说八道!拒不认罪,还态度恶劣!”
一句呵斥,彻底掐灭了少年最后的求生希望。
汤计继续深挖,从老两口口中,得知了当年开庭审理的惨烈一幕。
1996年5月23日,呼格吉勒图案正式开庭。
时隔九年,尚爱云回忆起那天的画面,依旧泪流不止。
“我儿子才十八岁啊!开庭那天,他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穿着进厂打工的旧工装,整个人被折磨得不成人形!”
“我儿子强撑着最后一丝精神,不停的辩解,说自己没有杀人!”
更让人绝望的是,少年连最后一丝辩护的权利,都被完全剥夺!
“开庭前一天,才临时指派辩护律师!”
“律师一开始明明是无罪辩护,可不知迫于什么压力,最后当庭改口!”
“不再辩白无罪,反而以他年纪小、是少数民族为由,当庭求情!”
尚爱云泣不成声:
“那一刻,相当于律师替我儿子认了罪!”
短短四五分钟的休庭合议,速度快得惊人。
法官当庭宣判: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罪、流氓罪成立,判处死刑!
宣判结束,法官看向憔悴的少年,沉声问道:“你是否上诉?”
绝境之中,十八岁的少年,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嘶吼出两个字!
“上!上!”
那一刻,坐在旁听席的尚爱云已然确定——自己的孩子,绝对是被冤枉的!
可微弱的呐喊,终究撼动不了早已注定的结局。
少年的上诉,石沉大海,无人理睬。
仅仅两周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整份二审判决书,仅有155个字!
寥寥百字,草草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汤计拿着这份轻飘飘的百字判决书,久久无言。
仅凭一纸空文,就草草断送了一条十八岁的鲜活人命!
为了拿到最有力的翻案证据,汤计继续深挖,成功调取了赵志红落网后的四份原始审讯笔录。
整整27起案件,赵志红全部如实供述,细节清晰、逻辑闭环、场景完全吻合!
而作为赵志红人生中第一起杀人命案,1996年四九公厕女尸案,他记忆最为深刻,基本还原了当年的真实作案全过程!
“1996年4月,我路过卷烟厂附近,尿急找公厕。刚走到墙外,就听见女厕传出高跟鞋走动的声音,我判断是个年轻女人,就直接冲了进去。”
“我和她当场打了照面,立马扑上去,把她死死按在墙上。双手大拇指卡住她喉咙,用力收紧。她双脚拼命蹬地挣扎,五六分钟后没了呼吸。”
“那女孩看着特别年轻,皮肤很细腻。我身高一米六三,她比我还矮一点,大概一米五五到一米六,体重也就八九十斤。我当天穿的是40码鞋、输送带材质的工装鞋。”
这段格外细致的供述,是赵志红落网后,警方四次独立审讯记录下来的原话。
汤计费尽周折,拿到了这四份珍贵的笔录。
四份笔录,由四组不同民警、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分开审讯,全程互不干扰。
汤计逐字逐句对照核查,越看心底越震撼。
他暗自低语:
“这才是真实的,根本编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