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案—完
  他的声音突然高了八度,“你知道我为你和孩子都做了什么吗?”

    林志贤没说话。

    王强站在门口,胸口起伏着,拳头攥得嘎巴响。

    “不离。”

    王强说。

    “王强——”

    “我说不离。”

    他一拳砸在门框上,震得墙上的灰都往下掉,“你再说一遍,我——”

    他没说下去。

    他摔门出去了。

    两个月没回来。

    林志贤一个人带着孩子,既当爹又当妈。

    她下了决心,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调解了一次,王强没到场。

    第二次,王强来了。

    他站在法庭上,个子小小的,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灰短袖。

    他没有请律师,自己站在被告席上,看着对面的林志贤。

    林志贤低着头,没有看他。

    法官问王强:“你同不同意离婚?”

    王强沉默了很久。

    “同意。”

    “孩子归谁?”

    王强又沉默了很久。

    “归我。”

    林志贤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王强没有看她。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杀过四十五个人的手。

    他把孩子送到了开原腰堡村,交给自己多年没有联络的母亲刘凤霞。

    刘凤霞那年刚得了一场大病,身子骨还没好利索。

    看到王强抱着孩子站在门口,她愣了好一会儿。

    “这是你儿子?”

    “嗯。”

    “他妈呢?”

    “离婚了。”

    刘凤霞看着那个孩子,又看了看王强。

    她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王强也这么大,瘦得皮包骨,站在她面前,哭着说“家里人打我”。

    她没管他。

    现在这个孩子长大了,又把他的孩子送到她面前。

    刘凤霞把孩子接过去了。

    她说不出拒绝的话,她心中对王强有愧。

    2005年7月25日。

    沈阳市,某看守所。

    王强穿着橘黄色的囚服,手上戴着手铐,被法警带进了审判庭。

    庭上坐满了人。

    有被害人家属,有记者,有旁听的群众。

    王强走进来的时候,有人喊了一句:“杀人犯!你还我女儿命来!”

    法警维持了秩序。

    王强站在那里,脸上没什么表情。

    法官宣读判决书,念了很久。

    王强听不大懂那些法律术语,但他听懂了最后几个字: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警问他:“被告人王强,你还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王强想了想。

    “没有。”

    签字的时候,他不会写字。

    法警让他按手印,他把大拇指蘸了印泥,在判决书上按了一下。

    那天下午,王强被押赴刑场。

    行刑前,法警问他有没有什么遗言。

    王强说:“把我和我爸埋远点。”

    尾声

    王强的弟弟,在大连打工,老实本分,过着普通人的日子。

    同父同母,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两个人的人生也是天差地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