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案—10
    王强一把揪住她的头发,把她拽回来摔在地上。

    “别喊。再喊我弄死你。”

    女孩浑身发抖,眼泪哗哗地流,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

    “把钱拿出来。”

    王强蹲下来,刀尖在她眼前晃了晃。

    女孩哆嗦着从包里掏出钱包,又把脖子上的金项链摘下来,手抖得差点拿不住。

    “还有呢?戒指,摘下来。”

    女孩又摘下戒指,全部递给王强。

    王强低头看了看她。

    烫发,金首饰,打扮时髦,白白嫩嫩的。

    一看就是家里条件好的,从小被宠着长大的。

    王强心里那股邪火噌地就窜上来了。

    凭什么?

    凭什么她就能过好日子?

    凭什么有人宠她?

    凭什么我从小吃屎喝尿,她就能穿金戴银?

    “你们先走。”

    王强对光头说。

    光头看了看地上的女孩,又看了看王强的眼神,没敢多问,拽着另一个同伙走了。

    公园里安静下来。

    女孩跪在地上,浑身发抖,血从皮夹克男的脑袋底下慢慢淌出来,在月光下黑糊糊的一片。

    “大哥……求求你……别杀我……”

    女孩的声音像蚊子叫,“你要啥我都给你……求求你……”

    王强看着她。

    她哭得很可怜,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但王强心里没啥感觉。

    他就觉得烦。

    那天晚上,王强在青年公园的草地上,把当年自己受过的羞辱,一分不差地还给了这个和他无冤无仇的女孩。

    1994年到1995年。

    王强带着光头他们,在沈阳、铁岭、开原、北京,到处作案。

    最多的时候,连续几天晚上都出去。

    抢劫、强奸、杀人。

    1996年初。

    沈阳和平区一间出租屋里。

    王强靠在被子上,手里夹着烟。

    旁边躺着一个女人,三十来岁,浓妆艳抹,刚洗完澡,头发还湿着。

    这女人是个卖淫女,王强在洗浴中心认识的。

    不知道咋回事,王强挺喜欢她。

    王强干脆出了钱包养她,租了这间房子,让她住在这儿,只接他一个人。

    “强哥,你今天去哪儿了?”

    女人靠过来,撒娇似的问。

    “你管我去哪儿了?”

    王强推开她。

    女人脸上闪过一丝不高兴,但没敢说啥。

    王强那段时间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

    有时候喝了酒回来,看什么都不顺眼,抓着女人就打。

    有一天,趁王强不在,女人跑了,直接去了派出所。

    “警察同志,我要报案。”

    女人坐在接待室里,撸起袖子,“你看,这都是他打的。他叫王强,开原人,他还冒充警察在外面敲诈勒索。”

    警察做了笔录,核实了情况,很快把王强抓了。

    审讯室里,办案民警盯着王强:“冒充警察敲诈勒索,你认不认?”

    王强靠在椅子上,表情很平静。

    “认。我干过。”

    “还有没有别的?”

    “没了。”

    王强一口咬死,“就这些。”

    警方当时没有把王强和那些抢劫强奸案联系起来。

    九十年代中期,各地警方信息不互通,串案侦查的机制也不健全。

    王强被判劳教三年。

    在看押所里,王强躺在硬板床上,盯着天花板。

    他脑子里反复转着一个念头:

    女人都不是好东西。我对她那么好,包她、养她、给她钱花,她居然去举报我。

    女人,都他妈该杀。

    这是他第二次被人伤害之后,把账记在了所有女人头上。

    王强不觉得自己错了。

    他觉得自己唯一做错的事,就是心太软。

    1998年12月4日。

    劳教所大门打开,王强走出来。

    因为表现良好,他被提前半年释放。

    在里面待了将近三年,他想明白了一件事。

    “以前我带着光头他们干,人多嘴杂,早晚出事。那个女人举报我,就是因为光头他们在外面瞎嚷嚷,漏了风。”

    “从今以后,我自己干。”

    但他有个问题——他只有一米五八,瘦小枯干,一个人持刀抢劫,万一碰上硬茬子,很可能翻车。

    王强想了很久,想出了一个办法:

    先杀人,后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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