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很喜欢练字吗?
怎的,现在换个人,她就不爱了?
“继续。”裴时序又一把将人拽了回来。
明穗望着书桌上乱哄哄的一团,最起码写了一百张纸了。
她写自己的名字也写了五六七八百遍了。
她要写吐了。
她看到自己的名字就作呕。
她再也不想写名字了。
“我要先去做买卖了。”明穗才不要继续写下去,猛地推开裴时序的胳膊,就要往外冲。
裴时序的手抵在书桌两侧,困住了明穗。
明穗也不是好说话的,两个人就这么挣扎着、拉扯着。
书桌呯呯嘭嘭,剧烈响动。
“实在不想写名字,就写别的。”裴时序到底松了口。
两个人再这样抵抗下去,引起不必要的动静,那么前面费心费力把她困在此地也就白费了。
裴时序与她相处数日,知道这盲女也是个倔性子。
硬碰硬下去,纯纯浪费精力。
裴时序将毛笔打横,递给了明穗,“说吧,你还想学什么?”
到底是谁会喜欢在被绑架的时候练字啊?
“大壮哥,我什么都不……”
话到一半,明穗沉默了。
她看到桌子右上方摆着一摞书。
上面什么内容看不清,但一团团的黑影和方才那本春宫图一模一样。
这间卧房里,竟放着更多的春宫图?
那如果,把这些图临摹下来,她是不是就不用花钱再买了?
大壮哥也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
明穗拒绝的话咽进了喉咙里,舌头打了个滚,“大壮哥,你会画画吗?”
“我想学这个。”明穗指着高高一摞书。
裴时序倒没有犹豫,也没多看,漫不经心“嗯”了一声。
这是陆行的房间。
他是军师,自然而然放的是些兵法史记。
这些书籍于女子而言,太过枯燥、无趣。
“只怕你不懂。”
“大壮哥很懂吗?”
明穗的眼睛肉眼可见地亮了起来,葡萄般亮晶晶的眼睛里难以遮掩的崇拜和喜悦。
也不知道傻乐什么。
裴时序轻哼了一声,随意扯过其中一本,“略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