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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人,实在不应该是顾燃口中不堪的模样。

    沈之眠完全和宋羡归想象中的人性格相反,可如果仔细想,又会觉得十分合理。

    毕竟,是傅野喜欢过的人,不至于真的会太不堪。

    这样的人,恰恰才是最能令人念念不忘的,不是吗?

    只是,宋羡归实在不知道沈之眠为什么要来蹚这趟浑水,明明一切和他毫无关系,从话语中也不难听出,傅凌舟都懒得插手这件事,不知道沈之眠又抱着什么想法,来和宋羡归说这些。

    大概只是礼貌性的安慰,和客气话罢了。

    毕竟宋羡归看起来确实很可怜,很狼狈,很需要被安慰。

    这个时候,哪怕只是毫无意义的安慰,也比一个人静听着空气要好得多。

    宋羡归还是说:“谢谢。”

    宋雨的命被拖着,又是两天,宋羡归已经彻底绝望。

    病危通知书下了一张又一张,宋羡归快要认不清自己亲手签下的名字,眼花缭乱。

    宋羡归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几天,宋雨又能撑多久,或许真的倒计时也并不可怕了,至少,他一直陪着她。

    “哥,我想看星星。”

    夜晚,星星有点暗,宋雨精神却不错,她已经完全没办法动了,大概能动的只有那副黑亮的眼睛,现在也被遮住,什么都看不见。

    “能把眼罩摘下来吗?”

    宋雨的语气比往常轻快些,宋羡归心中却隐隐不安,他其实已经预想到了什么,有了答案,心脏疼得厉害,却还是摸着宋雨的头发,说好。

    宋羡归把宋雨的纱布摘了下来,将人轻抱在怀里,盖好被角,让她面对着窗户的方向。

    宋雨缓缓睁开眼,其实眼前是模糊的,看不太清,但宋雨不会告诉宋羡归,她只说:“星星真好看。”

    宋羡归心中悲恸,面色变得苍白,他把宋雨抱紧,下巴抵着她的头顶,点头附和说:“嗯,很好看。”

    宋雨像是真的看见了星星,模样认真、安静,不说话。

    不知道是不想说,还是痛得说不出。

    宋羡归低头,温声告诉她:“小雨,哥在海边买了房子,等你出院,哥陪你去那住。”

    原本是要在宋雨出院时说出口的惊喜,今天竟然要提前了,宋羡归还是第一次这样藏不住事。

    宋雨倒是很高兴的样子,毕竟提前的惊喜也是礼物,只是脸色病气太重,太苍白。

    她很淡,又很勉强、很用力地笑了一下。

    “好,哥,等明年春天我出院,我们就去看海。”

    宋羡归摸过她布满抓痕的手,血痂和疤痕交错,看着狰狞、丑陋,宋雨下意识想抽手,宋羡归却抓紧她,温声重复她的话:“好,我们去看海。”

    宋雨于是小心翼翼地问:“那明天我可以去晒太阳吗?”

    宋雨喜欢的东西有点多,她喜欢慕斯蛋糕,喜欢深蓝色的海,喜欢热闹,有说不完的话,也有很多想要画在纸上的画。

    但宋雨最喜欢去外面晒太阳,晴天里,阳光是暖的,风是柔软的,拂在身上很舒服。

    明明这么简单,对于任何人都稀疏平常、不足为意的小事,怎么就成了宋雨的奢望。

    宋羡归眼眶涩痛,却依旧答应她:“……可以。”

    宋雨有点激动,她拉拉宋羡归的手,很认真地说:“那哥哥,明天早上你要记得叫醒我。”

    宋羡归心里钻心的痛漫上来,密密麻麻,割得疼,但他现在根本没办法对宋雨说出一个拒绝的字眼,他通通只说:“好。”

    好。哥哥答应你,明天一早就叫醒你,带你起床,看看外面的太阳。

    今天没有星星,明天天气应该会差一点,但没关系,星星总会有的,我们还有很多个明天。

    睡吧,睡吧,醒来又是明天。

    睡吧,睡吧,明天哥还在这里。

    宋雨于是安然闭上眼,陷入了梦乡。

    世界上有很多人,他们原本应该毫无关系、毫无羁绊,却因为血缘相连,而相识,而成为亲密无间的至亲。

    他们或许是父母,或许是兄妹,或许是姐弟,或许是兄弟,或许是姐妹……称呼有很多很多,多到数不过来。

    但唯一且永远不可能更改的,就是他们身上存在着相同的血液。

    他们是独立的个体,同时也因为血脉相连,是彼此永远紧密相连、不可割舍的影子。

    藏在皮肤深处的血管,更深处的基因,最深处的染色体,就是这点微渺的联系,看不见,摸不着,却足够成为牵动他们一的羁绊。

    这一夜,很安静,风也温柔,窗户外的夜色有些浓,宋羡归就这样静静陪着宋雨看并不存在的星星。

    宋羡归第一次觉得时间这样残忍,毫不留情地往前走,带走他身边一个又一个的人,非要让他孤独终老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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