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结局
    白晚秋握着手机,坐在黑暗里。

    窗外没有月亮。城市的灯光把天空映成一种浑浊的橘色。远处有救护车的声音,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像一条线穿过夜的布匹。

    她没有哭。

    她以为这一刻到来的时候她会哭。二十三年了,从六岁的小女孩到二十九岁的女人,她一直在等这一天。她以为当这一天真的来临时,她会放声大哭,会把积攒了二十三年的眼泪一次性全部倒出来。

    但她没有。

    她只是坐在那里,感到一种巨大的、沉默的、几乎要把她压垮的平静。

    像是身体里有一根绷了二十三年的弦,在这一刻终于断了。不是崩断的,是慢慢松开的。它松开的时候没有发出声响。

    她把手机放在枕头边,躺了下去。

    天花板是白色的。

    她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外婆在灶台前给她煮面条,面汤里放一个荷包蛋,蛋黄戳破之后在汤里散开,金黄色的。

    想起上大学的第一天,她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走进宿舍楼,走廊很长,尽头有一扇窗户,阳光照进来,照在水磨石地面上,亮得刺眼。

    想起法学院的教授在课堂上说:"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她当时觉得这句话很俗。现在觉得这句话很对。

    想起她第一次读到母亲写给她的那封信。是在外婆去世后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的,夹在一本旧相册里。信纸已经发黄了,字迹是蓝色的钢笔水,有些地方洇开了。

    她读了一遍又一遍。

    "晚秋,我的女儿。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妈妈可能已经不在了。"

    当时她以为"不在了"是一种温柔的说法。

    后来她知道了真相。

    "不在了"不是自然的离去。是被人从五楼推下去的。

    那一天,她决定成为一名律师。

    不是为了复仇。

    是为了不让"不在了"三个字成为一个永远没有答案的句号。

    现在,答案来了。

    三个月后。

    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庭很大,旁听席坐满了人。媒体被安排在最后两排,长枪短炮的镜头对准了被告席。

    沈振远坐在被告席上。他穿着看守所的统一服装,头发比三个月前白了很多。但他的坐姿依然笔直,目光依然锐利——即使是在这种处境下,他依然保持着一种近乎傲慢的体面。

    杨国栋坐在他旁边,但两个人之间隔着一个法警。杨国栋低着头,从头到尾没有看沈振远一眼。

    白晚秋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

    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很素,没有任何装饰。

    公诉人宋明哲站在法庭上,用了四十分钟宣读了起诉书。

    故意杀人罪。妨碍司法公正罪。行贿罪。指使故意伤害罪。

    每一项罪名后面,都跟着详细的事实和证据。

    刘全的证词。杨国栋的供述。银行流水。工商登记。追踪器溯源报告。周志国的证词。当年的验尸报告——顾清在被控制之前,终于从档案馆调出了那份报告。报告里清楚地记录着:死者左侧颞部有钝器伤痕,与坠楼撞击伤的方向和力度不一致。

    这意味着白若梅在被推下楼之前,头部遭受过一次打击。

    二十三年前的法医写下了这个细节。但没有人追问。

    直到今天。

    宋明哲念完起诉书,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然后法官问沈振远:"被告人沈振远,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何意见?"

    沈振远抬起头。

    他的目光越过法官,越过公诉人,落在了旁听席第一排。

    落在了白晚秋的脸上。

    那一刻,白晚秋直直地看着他。

    她的表情很平静。没有愤怒,没有仇恨,没有悲伤。

    只是平静地看着。

    像在看一个答案。

    沈振远移开了目光。

    "我没有意见。"他说。

    法庭上有人轻声惊呼。他的律师急忙侧过身想说什么,被他抬手制止了。

    他没有认罪。他只是说"没有意见"。这在法律上是一种微妙的措辞——不否认,但也不承认。像他这辈子做过的所有事情一样,精确、克制、不留把柄。

    但这一次,把柄已经不需要他自己留了。

    庭审持续了三天。

    三天之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白晚秋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台阶下面围了一群记者。闪光灯噼里啪啦地响,话筒伸过来像一丛荆棘。

    "白律师,你对今天的庭审有什么感想?"

    "白晚秋,杨国栋的自首是你策划的吗?"

    "白律师,你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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