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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 在下苏武 明献君

    明献君可只有一个。

    最后有可能得到青睐的那个, 必然是胜利者!

    每个人都在心里盘算着待会儿见了明献君该说什么、该做什么,同时又都在偷偷观察其他人的反应,生怕自己表现得太过热切或太过冷淡。

    “来了。”任立政忽然轻声提醒。

    所有人的视线齐刷刷看向连廊的方向。

    日光下, 一抹石榴般的红色最先进入众人的视线里。

    逆光看不清面容, 只能看清女子身形高挑, 身上衣裙不似大汉女子常见的曲裾,而是一套没人见过但更利落洒脱的穿着。

    上身是红色的立领对襟衫, 底下则接了件前后不破褶、两侧有着细密褶裥的墨色马面裙。

    随着走动, 褶里藏着的纹样像是活过来一样, 时而被裙褶掩住, 时而又露出来。

    腰身被腰带收得很细, 恰到好处地勾勒出独属于女子的曲线。

    但很奇怪的,这并不会让人感觉她柔弱无骨,反而因为她大开大合的走路姿势,她的身体也给人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

    六个人的呼吸都不自觉地放轻了,就像猎物突然听见了猎人的脚步声。

    他们竟然有点被这女子身上的气质给震撼到了。

    在丝毫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 六人不自觉地站直身体, 像等待将军检阅的士兵。

    走进院里,楚凝霜的视线一一扫过他们,脸上露出一个淡笑。

    “诸位久等。”她行了一礼,声音带着歉意,“方才在后院整理文书, 不知有客远来, 失礼了。”

    “冒昧叨扰,明献君勿怪。”

    苏武率先还礼,动作规规矩矩。

    其他人也反应过来,立刻拱手还礼。

    修成子仲的视线在楚凝霜脸上转了一圈, 心里飞快得出一个结论。

    比他想象得好看……不!好看太多了!

    五官是一种精雕细琢的精致,皮肤白皙透粉,唇色红润。

    他忽然就觉得,这一趟来对了,就是对手有点多,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作为皇帝的外甥,除了稍微忌惮点公孙敬声背后可能站着的霍去病外,其他几个他还真没带放进眼里的。

    楚凝霜做了个“请”的手势,率先往正堂里走。

    “别在院子里站着了,进来说话吧。”

    顿了顿,她补了一句:“我初来长安,认识的人不多,烦请诸位等会儿自报一下家门。”

    六人脚步一顿,这才意识到方才行礼的时候都忘了做自我介绍。

    不过……这完全是苏武的错嘛,谁让他第一个带头却没起到带头作用呢。

    顶着五人投来的视线,苏武满脑袋问号。

    这——这能怪我吗?我当时被美貌迷了眼,你们冷静你们起头做介绍啊。

    六个人的眉眼官司在进入正堂后暂时结束。

    蜜水清甜的香气将方才院中那股莫名的气氛冲淡许多。

    楚凝霜在主位坐下,看向下方站着的六人,模样确实俊朗,年龄也的确合适。

    果然能被皇帝夸‘长得不错’的人,外形质量都挺高的,就是不知道品性如何。

    六人都默契地没有立刻坐下。

    这次最先行礼的是李陵。

    少年身量颀长、肩背宽厚,穿一件鸦青色的直裾袍,一看就是个常年习武的人。

    “在下李陵,见过明献君。”

    李陵身后一人紧跟着抱拳行礼,声音沉稳干脆。

    “在下韩延年,见过明献君。”

    “在下任立政,见过明献君。”

    任立政穿一件玄色短褐,下颌方正,是那种看着就让人很有安全感的长相。

    啧啧,都是历史上的名人啊。

    楚凝霜对他们笑笑,又看向另外三位——其中两人单看穿着打扮,就让她脑海中浮现两个字‘纨绔’。

    纨绔原指古代富贵人家子弟所穿的细绢制成的裤子,自汉代起成为标识阶级属性的文化符号,借指生活奢华的富家子弟。

    明清时期则进一步泛化为奢华享乐群体的代称,到了现代,更是一个相当负面的词汇。

    “在下修成子仲,阿母是修成君金俗。”

    今天一大早,修成子仲就被金俗从被窝里薅起来,被几个侍女围着好好打扮了一番。

    他穿一身绛紫色锦袍,腰间佩着一长串成色极好的组佩,从头到脚写满了“富贵”二字。

    都说外甥像舅,修成子仲的眉眼之间的确有几分刘彻的影子,笑起来时自带几分轻佻和张扬,显然对自己‘陛下外甥’的身份十分自信。

    若是以往,当他爆出自己的母亲是修成君的时候,不管是谁都会露出惊讶的表情,对他礼让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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