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一把钥匙
    实不相瞒:那天晚上,我通宵了。

    我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然通宵练了一晚上念能力,这才过去四章我就打了自己的脸。不知道你惊不惊讶,但我自己确实很惊讶。

    虽然我不擅长坚持,不擅长努力,但我很擅长……肝。

    咳咳,以前打游戏的时候,我一旦沉迷就会开始疯狂肝进度,那种看着经验条一点点上涨,技能值升高的时候,我的大脑就会分泌出很多的快乐激素。

    一旦进入这种模式,就算是最枯燥的重复劳动也无法阻止我肝的脚步。无论是单机还是手游,我曾经创下过在游戏里刷了整整一天钱or经验值的举动。

    而归根结底,我为什么会这样做,其实是因为我手残。

    手残,所以能靠堆数值打过去的游戏绝不硬磕,能狗过去绝不进战。因为手残,我热衷于在各种游戏里重复各类老阴b行为。因为手残,我变成了经验值狂魔。那些初见就过的大佬玩家永远无法理解我的这种执念。

    当我发现修炼念力也类似一种肝之后,我就乐此不疲了起来。我不光不觉得困,反而兴奋得睡不着觉,每次发现自己好像运气运得更顺了一点,就变得兴高采烈。

    说不定我其实很有修炼念能力的天赋啊!

    当我想象着自己是一个正在给别人运气的武功高手,却发现竟然使出了“发”之后,我就是这么想的。

    我现在迫不及待想要给金展示一下我的修炼成果了。他一定会大吃一惊的!我从一块一窍不通的顽石,瞬间变成了习念小天才,看他还敢不敢嘲笑我菜。

    我怀着这样激的心情,看着窗外的朝阳升起。

    阳光照得天空微微泛白,金黄里还透着粉,光线从高楼间穿过,正好照在酒店房间里。我把自己梳洗干净,觉得神清气爽,甚至还抽空画了个淡妆。

    就在我打算离开酒店房间,去享用我的豪华自助早餐时,我看到地上掉了一个东西。

    那是一张文件,应该是昨天开窗通风的时候从帕里的书桌上吹下来的。我捡起文件,发现那竟然是卡卡的资料。

    有点惊讶,但也没有那么惊讶。毕竟他说过,如果我找到了比杨德的线索,他就会和我交换卡卡的情报。现在我已经找到了,只要带他去猎人协会找人就好。

    然后,我会从他口中问到卡卡的消息,把帕里送回他应在的时代,再把卡卡这个可怜的娃接回来,努力赚钱买大房子,将来再把小白也接来一起住。金不是说了要给我介绍协会的工作吗?如果我还能靠金手指做点副业赚钱,没准有一天真的能实现和小白一起生活的梦想。

    就算买不起,也没关系,我可以等十一年后去枯枯戮山找小白玩。那个时候我三十多岁,也没有很老嘛。

    如果揍敌客不让我撸狗,我也没办法,只能再领养一只狗狗。最好还是可爱的大金毛,我会给他起名叫馒头二世。

    到时候,每个周末我都要带着馒头二世去郊区野营,和它一起爬山,玩水,吃烧烤。最好再能拉上几个同事,凑一桌麻将。我可还没忘记自己横竖也能当个赌神,没准我能从同事身上赚到外快……

    就这样,我一边畅想着自己未来可能的生活,一边向着金约定的集合地点前进。

    金住的地方和豪华的总统套房根本不能比,显然猎人协会派给他的预算并不多,他住在一个普通的民宿里。

    说是普通,但其实我还蛮喜欢这种颇具当地特色的尖顶小房子。铁栅栏围出一片小小的花园,里面种着许多我没见过的花草。应该是卡金国的特色品种。

    然而,花园看起来有些疏于照料,所以这些花可能也并不是什么名贵品种,只是长出来的野草而已。

    花园中间有一条石子小路,通向灰褐色的尖顶房屋。房屋的墙壁看起来像水泥,但又有颗粒状的暗纹,青苔和藤蔓攀附在墙上,让人不至于觉得冷冰冰的,反而有几份温馨。

    门是和围栏一样是铁铸的,上面还雕了花,门边立着一个小小的信箱,信箱上有一个牌子用卡金语写着我不认识的字,但我猜应该是这户人家主人的名字。

    每次来我都要感慨,这座小房子真的很对我胃口,因为它总能让我想起《汉塞尔与格雷特的糖果屋》。要不是我兜里还有总统套房的房卡和无限免费自助餐,我也愿意和金一起住在这里。

    我按了下门铃,有些激动地等待着对面的回应。

    门开了。

    “你来晚了。”一个陌生的声音冷冷地说道。

    我惊讶地看着开门的人,他并不是金·富力士。

    眼前的人一头卷曲的银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一片被照亮的大海。暗金色的眼睛像某种猛兽,此时正眯起眼,不太愉快地盯着我看。

    更关键的是,他的瞳孔是竖起的,就像蜥蜴一样。

    见到如此帅哥,我一时失语,更被这猝不及防的碰面搞得心脏怦怦直跳。直觉告诉我这是个我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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