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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哥儿就不用跟着我吃苦了。”沈君庭对着陆明远说,余光却盯着白露。

    第一次听沈君庭如此明确的说要带他上京,白露不可能不心动,不敢抬头看沈君庭那张惑人的脸,使劲低着头,整张脸都要埋进装着馄饨的大海碗里了。但心动是心动,现实是现实。

    他早过了少男少女怀春的年龄。他没读过书,不识字,见识浅薄,但不蠢笨。

    他的生活是柴米油盐,沈君庭的人生是风花雪月,波涛海浪。背景、身份、眼界都不对等的两个人,是不可能长久的。

    沈君庭的妻子或者夫郎,应该是可以和他论诗作画,弹琴下棋的大家小姐或者世家哥儿,绝不会是他这样一个一身鱼腥味儿的村野哥儿。

    真要跟着沈君庭上京,他只会成为突然闯进凤凰堆里的土鸡。自己受尽讥笑嘲讽,还要连累沈君庭。

    房子和地都有了,还要什么男人!白露心里烦,发着狠,一口吞了碗里最后一个馄饨。

    “嗯!”白露突然被馄饨噎住,瞪着眼睛,好容易吞了下去。

    沈君庭给他顺了顺背,倒了杯茶水,“慢点儿吃,好好的,怎么就噎着了,又不急。”

    看着白露碗里空了,又问,“饱了吗,再来一碗?”

    白露摇头,他饭量大,一碗馄饨是差点儿,但真再来一碗也吃不了。

    沈君庭了然地笑了笑,从自己碗里拨了几个白胖的馄饨到白露碗里,“正好为夫吃不了,还请夫郎帮帮忙。”

    白露一抬头,正看到对面盯着自己和沈君庭的陆明远和林乔,瞬间烧红了脸,忙低头吃馄饨。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不就是狗粮吗,他家又不是没有,陆明远和林乔头低得更低,全心贯注地吃馄饨。

    刨除第一次见面,意外看到了沈君庭眼底的阴郁,这半年来,陆明远对沈君庭的印象越来越好。特别是沈君庭在村里开了学堂之后。

    陆明承乡试落榜后,暂时不用去书院,一直待在村里。族长陆文便劝他也开个临时的学堂,既能教村里孩子认字儿,也能挣两个束修。可陆明承嫌束修少,愣是没同意。

    据他所知,他们村也有不少孩子被送到沈君庭那里学字儿。一个举人,一个秀才,沈君庭那的束修就不贵,陆明承要贵了,谁还去他那啊。沈君庭的才学给陆明承当先生都绰绰有余了。

    第70章 回村

    翌日。

    天一亮,陆明远就套了骡车,和林乔从客栈出发。

    数九寒冬,一早起来,空气冷冽,街上来往行人稀少,但街道两侧的早点摊子却冒着热腾腾的雾气,已经开门营业了。摊主胳膊上搭着毛巾,见到上门的食客,热情地吆喝起来。

    陆明远把骡车停在一间烧麦铺子门前,和林乔进了铺子,要了两屉烧麦,两份豆腐脑。薄野县傍海,豆腐脑用紫菜做汤底,口感细腻咸鲜。想到上辈子的甜口、咸口之争,怕林乔吃不惯,又点了份现磨的浓豆浆。

    林乔用了半份豆腐脑,微眯了眼睛,眉眼弯弯地喝了浓豆浆,一脸享受,明显更喜欢后者。陆明远不自觉地勾了勾嘴角,心情也跟着愉悦暖和起来,把小夫郎剩的半碗豆腐脑端自己面前,几勺子解决了。

    “夫君也甜甜口。”林乔把剩的半碗豆浆推到陆明远面前。他不喜欢吃完豆腐脑后嘴里残留的咸腥,不管陆明远喜不喜欢,他不喜欢的陆明远也不准有。

    陆明远笑着接受,家里不差半碗豆浆,没必要让来让去,拂了夫郎的好意,林乔喜欢以后再买就是。而且,一个碗里吃东西,多亲密的事。

    从烧麦铺子出来,两人又在一个路边摊子买了两张酱香饼,留着路上中午吃。林乔把切好的饼放在食盒里,食盒用来时包着刺龙苞的棉布毯子裹着,中午吃的时候应该也不会太凉。

    陆明远架着骡车过了两条巷子,绕到肉铺。买了两斤五花肉晚上回家做菜,看着案板上处理好的猪蹄不禁心动。

    猪蹄这东西没什么肉,平日里不好卖,很少有人愿意买,但到了年底,因着一个往家里扒拉财运的好兆头,家家户户都要抢着买。可一头猪,再肥,肉再多,也就四个猪蹄。年底,村里屠户杀的猪,提前一两个月,猪蹄就都订出去了,很难买到。

    “你这猪蹄怎么卖?”陆明远问。

    “三十文一斤。”摊主说,“多的没有,就这四个。今早儿杀了两头猪,另外一头猪的四个蹄子都订出去了。”

    快过年了,生意好,摊主心里高兴就多和陆明远唠了两句,“小伙子,你这来得早,再晚一会儿,这四个也没喽。”

    “嗐。”摊主又感叹道,“要是有法子能把夏天的猪蹄留到过年卖就好了。”夏天猪蹄十文一斤都不好卖,过年三十文一斤抢着要。

    就缺了冷库或者冰箱,但大周真的做不到。陆明远笑着摇摇头,冲摊主说,“或许几百年之后就有办法了呢。这四个猪蹄都给我称了。”

    摊主给抹了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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