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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东西,而她恰好会喜欢而已。

    她喜欢一种华而不实且形而上的美丽,喜欢花,喜欢纵身一跃时心脏悬窒在喉咙的刺激感,喜欢风呼啸着刮过两颊,喜欢音乐,喜欢钦点与自己的生活并无多少关联的星星月亮。

    ——而这些他恰好都清楚。

    在其他人因为防范于未然而不敢将通讯权交给她的时候,用重要的通讯频道传回了一条与任何任务都无关的、完全“不重要”的消息,戏耍了所有工作人员,做出了一种近似黑色幽默的反抗。

    如果他在她面前,如果他们之间没有那些复杂的家仇,她大概会像从前那样挑眉嘲笑一句:“江保镖,你二十八岁才开始叛逆期吗?”

    而现在他不在她身边,他们的关系也再不像从前那样纯粹。

    可也许宇宙自有一种模糊爱憎、将人拉到自然空间里的威力,拜那场流星雨所带来的广袤的美所赐,无论是家仇还是国恨,都短暂地离开了明蓝的世界。她身边触手可及的是一个同样怪脾气的酒馆老板兼便衣,头顶是刚刚经历完太空舰解体的天空,身下是一栋充满异族风味的厚墙壁房子,里面住着一个父母双亡的小男孩和一条越狱后自己选择了主人的狗。

    这明明是美好到令人心颤的一个夜晚。

    明蓝心里充满奇异的柔情,像泡泡从锅里咕嘟咕嘟接连冒出来,以至于忍不住捂着半边脸颊笑出了声。

    眼瞧她有越笑越放肆的趋势,腾欢瞄向她,问:“……你没事吧?”

    她快活地笑着,用鞋尖碰了碰她的鞋子,兴味地说:“欸,听说明天会有一个大型集市,我们一起去逛逛吗?”

    不带任何目的地与朋友逛逛街,像以前在清城她拉着唐姝茵一起去商业街闲逛一样。

    *

    作为与民众吃喝密切相关的场所,集市是灾后第一批重建起来的建筑之一,有着半露天的天花板,内部曲径通幽,逛起来像在走迷宫。

    腾欢很少在白天出门,尤其是这样人满为患的早晨。她像吸血鬼一样戴着兜帽拖沓步伐跟在明蓝身后,在人群里像电线杆子一样显眼。

    集市里除了食物与日用品,也有人在卖与必需品完全不同的东西,用香辛料制作的香包以及一些廉价的人造琥珀。明蓝买完了必需品就开始闲逛这些摊位,最终她停在了一个卖胸针的摊位前。不同于千篇一律的胸针,这里的胸针是民众手工编制的,上面的纹样也充满当地特色,她挑了几个看了看,对身后的腾欢说:“要买点东西送给通过面试的人吗?”

    腾欢的小酒馆有了几位应聘者,为了统一解决面试问题,她已经通知了那些应聘者今天下午过去集中面试,闻言她打了个呵欠,说就一个破酒馆,没什么好折腾的:“我绝不会为我的员工多花工资以外的一分钱。”

    明蓝对她小气的行径不置可否,自顾自挑了两个胸针买下来。

    接下来她又接连买了几幅小孩子用蜡笔画的挂画、一块可以用来当门帘的粉色蝴蝶纹样的蓝底本地布以及一些不同款式的杯子。

    腾欢在后头看得好笑,说我又不是快死了,你给我的店买这些多东西干嘛。

    “你的酒馆看起来有扩大规模的趋势。”明蓝煞有介事地胡说八道,“我要趁着你真正发达前精神入股,以后才好分一杯羹。”资本家儿女的做派显露无疑。

    腾欢嗤了声,留意到什么,又停在了一个摊位前。

    明蓝选完杯子付完款,站起身,刚回头,就看到腾欢用手指吊着一条石头项链送到了她面前。

    “给你。”她说,“分红。”

    “……就这点?”明蓝笑了一声,到底还是伸手接了过来。

    石头是字面意义上的石头,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只是被人为打磨得光滑了一些,石头正中间挖出了一个小坑,里面用A4纸打印裁剪了四个红色的汉字:天天开心,底下用阿匹威斯的文字又翻译了一遍。字条被滴胶封进小坑里,再挂上一条打过油蜡的藤条,就算是一条项链了。

    整条项链粗制滥造,充满了纽斯曼当地粗野又拙扑的审美。

    明蓝很喜欢,收起来揣进裤兜里,准备用来搭配那条同样充满当地特色的蓝裙子。

    下午小酒馆的面试明蓝没去旁观,她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比如把文件再送回军事基地,跟那边的人交流一下进度,比如继续跟窦家姐弟商榷如何完善代码,比如去训练场训练。

    再次联系腾欢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

    那天明蓝回到家里,发现萨拉太太竟然坐在利维德家的客厅上,一见面,两个人都发出了一道惊喜的尖叫,张开双臂抱成一团。稍微聊了聊,得知萨拉太太已经彻底恢复了健康,她特意乘坐她亲戚的顺风车,从赞诺比来了一趟纽斯曼,只是为了把刚卤好的两大块牛肉送给她。

    “切开就能吃了,是熟的!”萨拉太太骄傲地说。

    利维德听到有卤牛肉可以吃,高兴得蹦来蹦去。由于牛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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