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汪悦悦这里住了三天,一开始,她还能天天陪我,哪怕什么都不做,但两个人还能静默的坐着,在寂寞的夜里作伴,也是极好的。
第三天,她接了一个电话,整个人的神色就飞扬了起来。
她在卧室里接完电话出来的时候,满脸抱歉的我,她要出去一趟,大约五六天回不来,她说保姆会照料我的生活,叫我自己好好玩,无聊了可以看看电视上上网,或者去书房看书。
我猜打电话那个大约是她男人,我可没有掠夺别人约会时间的本事,我爽朗笑笑表示我已经没事了,叫她有事要办就快去。
她羞涩笑笑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箱就走了,我一个人待在别墅里,前两天还能靠看电视和睡觉度过漫漫长夜,但到了第三天,我忍不住了。
无聊,实在是无聊,这样不是软禁胜似软禁的日子,我真的是过够了。
这一日饭后,我闲着没事干,去书房找书看,却看到书柜下面有个带锁的抽屉,此刻那锁却没有锁好,虚虚的挂在那里。
我想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我也不例外,我一遍遍的告诉自己不应该对这个抽屉打主意,但当我换了好几本书第四次进出书房,目光再落在那个带锁却没有上锁的抽屉上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了。
最终,我的好奇战胜了理智,我禁不住心里跳动的小九九,打开一看,里面只有一个小匣子,什么都没有。
不过,匣子上了锁。
我全身的热血,又开始上涌,我觉得自己化身了大内密探,在这个灰败虚无的时候,忽然产生了无限干劲。
看到匣子的时候,我脑中想象的不是重要文件,而是某些不得而知的秘密,我只知道,这个时候的我,又化身成了超级狗仔队。
但是,我没有钥匙啊,没有办法,我只好将这个匣子放回去,锁重新挂好。
我又把目光放在满架子的书上,打算用书来打发漫长的时光,但是,当我翻开一本纯英文读物,有些单词不认识,又找到了书架最下一层一本落满灰尘扥大辞典的时候,我懵了。
大辞典里面竟然是挖空了,是空心的,我打开一看,不只是一把钥匙,还有一个u盘。
看到这些的这一刻,我知道我不该动手,不该对别人的秘密产生无限的好奇,但是,当我把东西拿出来,颤抖的手,把钥匙和u盘握在手心,内心的好奇还是战胜了良知。
我打开了匣子,但里面的景象,让我黯然神伤。
匣子里面,没有什么大宝贝,也没有藏宝图,更没有什么贵重物品,只有一个小小的笔记本,躺在这里。
当我翻开笔记本,看到扉页上纤细娟秀的凌薇两个字的时候,我懵了。
我敏感的猜到这可能是凌薇生前交给最好的朋友汪悦悦保管的笔记本,对于这个素未谋面的姐姐,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理智告诉我我现在已经特别不道德了,必须收手了,但是,秘密探查到一半,我真的舍不得。
我很想知道凌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引得向家父子反目成仇,到底有什么奇妙之处。她去世七年了,向华庭记着她那么多年,甚至不惜把我当做她的替身,到底有什么值得念念不忘。他们都把我当做她的替身,到底,有什么理由?
内心这个念头促使着我,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动作,没法停止。
我颤抖着手指,翻开了这个笔记本,继续往后翻。
笔记本抄了一些诗歌,那个年代流行的席慕蓉啊什么的,倒没写其他什么实质性的东西。
我失望的叹了一口气,打算将笔记本合上,放回原位。但当我把笔记本一拿起来,几张泛黄的信纸,还有一张旧照片,却掉了下来。
照片的年代可能有点久远了,都起毛边了,可是,丝毫不减照片上风姿勃发的少年少女的风采。
我看到了一张与我几分相似的在墓碑上见过的,凌薇定格在19岁那年的风华正茂的脸,凌薇旁边,还站了一个男孩。
20出头的男孩,眉目英挺,皮肤白皙,鼻梁高耸,微微上翘的嘴唇,带着满满阳光灿烂的味道。他理着短短的平头,简单的t恤运动裤,就可秒杀如今娱乐圈一众颜控长腿欧巴。
男孩身边的凌薇,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球鞋,素面朝天,可是那一张脸,美丽的不像话。女孩微微抬起头,美好的侧脸,迎视着男孩的目光。他们的眼神,都是那么的深情。这样的深情,纵使岁月流逝,隔着时光长河,也承载不起。
男孩的手,搭在凌薇的肩膀上,手指微微收紧,正是小心翼翼又珍惜的姿势。
望着照片上熟悉的脸,我的目光不由自主的湿润,呼吸急促,我握着照片的手,不由自主的收紧,青筋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