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学业顺利 李璐璐游刃
   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李璐璐还是更想把时间花在她喜欢的事情上,这辈子她还是下定决心,想继续研究刑法学。

    遗憾的是,按照李璐璐她们法律系的课程安排,要等到大三才开始学习刑法。

    这也是符合规律的,先把民法、商法、经济法等等各种其他法律学完,最后再来学刑法。

    毕竟法学就是解决社会当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的,而刑法具有谦性,意思就是,出现了所有的问题先用其他的法律去套一套,看看能不能解决。

    如果能解决,那么就结束。如果还不能解决,那么再考虑用刑法的手段来解决。

    而适用刑法的机关比如说检察院和法院等等,属于国家的暴力机关,还是比较有权威的,李璐璐想要这样的工作,希望她自己能拥有一个足够让人尊敬的社会地位。

    而有些反常识的是,公安机关其实并不属于司法机关,它其实属于一个行政机关。

    它特别有权力,民间俗话都传说“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无检察院。”

    当年李璐璐就考上了检察院,算是个没什么钱也没什么权的清水衙门,她自己倒是很喜欢的。

    李璐璐当年也是学了好久才掰扯清楚的这些条条框框的,但是这一辈子,重学一次,可就顺手多了。

    李璐璐在学业上突飞猛进,也和沈宗灵教授多借书、多还书,多交流,使得沈宗灵教授越来越喜欢她这个有灵性的弟子了。

    沈宗灵教授研究的是法理学,这门课程堪称法学里面的“哲学”,简单来说,就是其他法律都是“形”,而它是属于“形而上”的那个部分。

    所以,和沈宗灵教授这个研究法理学的大家来讨论什么宪法、法制史,乃至二人常常发散思维,讨论到与现实生活当中很强相关的民法、刑法等部门法,都能说到一块儿去。

    沈宗灵教授对于李璐璐的学习进度很满意,也就不再任意给她上强度了。

    殊不知,李璐璐有些东西前世就已经学过,理解得很透彻,这辈子只不过再加强一下而已。

    她的时间还有很多,用于学习的时间根本没有沈宗灵教授预计的那么长,她甚至还可以周末和杨荣宗去一切北京周边美丽的公园赏景,平日里还能抽空写写她的新小说。

    没错,李璐璐的第二部 书已经开始写了,她写的是一个杀人案件,先发现尸体,然后扯出各种事情、各种人物来。 

    中间的过程反转再反转,让人的脑袋都要不够用的那种,最后揭晓答案的时候,一定会让大家大吃一惊。

    如果硬要说属于什么风格的话,大概是前世里很有名的那个作家紫金陈写的《坏孩子》《无证之罪》那种类型的。

    李璐璐上辈子超喜欢这个作者的书,当然,她是从看电视剧了解的。

    当时迷雾剧场有个电视剧,叫做《隐秘的角落》,集数不算很长,但是让李璐璐看了之后兼职汗毛竖起,后背发凉。

    她找来了《坏孩子》这部原著书籍来看了看,认真对照了一下书和电视剧里不一样的部分。

    她发现,书里写的更残忍,更让人后背发凉。但是电视剧的改编之中融入了很多不得已,冲淡了那个坏孩子的“坏”。

    还有一层很隐秘的那个孩子一直写日记的桥段,李璐璐直到看书的时候才觉得豁然开朗,真相大白。

    她喜欢这种风格的书,喜欢这种悬疑烧脑的风格,再加上现在这个年代写作的类型和风格还没限死,这种风格的作家应该还没几个冒头出来,所以她想要尝试一下。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般会得到大家的包容,就算她的这新本书写出来没有紫金陈的《坏孩子》《无证之罪》等等那么有名,应该也不至于让大家太挑毛病。

    李璐璐设计的这本书就叫《悬案》,非常直白的名字,大家看了书名就知道内容的那种,一点儿都不藏着掖着。

    她还是喜欢这种白描式的,通俗式的写法,写起来也很顺手,一周大概能磨磨蹭蹭写个1万字左右。

    到了学期末的时候,李璐璐攒了20万字左右的稿子,写完了结尾,她找了学校周边的复印店把稿子花高价复印了一遍。没办法,这个年代复印机难找,复印技术不发达,确实得花大价钱。

    然后她用挂号信的方式把复印件邮寄给了远在上海的郭书航编辑。

    郭书航编辑在上海收到李璐璐的新书之后,迫不及待的打开阅读。

    他早就知道李璐璐快要放假了,如果她的第二本书质量不错的话,他们出版社可以抓紧时间出版。

    以后他们再去其他城市开签售会,就可以同时售卖两本书了。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