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遭一切统统沦为了背景板。
——是小叔叔!
叶莺心中豁然一亮。
事到如今,她总算弄清楚了订婚宴的主角另有其人,也没有继续装哑巴侦查的必要了。
她拢了拢肩上的皮草披肩,隔着大半条走廊喊了一声“小叔叔”,便踩着那双要命的高跟鞋朝他们走了过去。
走廊尽头的窗边,薄司言正跟好友闲聊。
他从烟盒里拈出一支烟扔给身旁好友,又兀自点了一支,薄唇衔着烟,偏头吸了一口。
烟雾被风卷走,融进窗外巴黎朦朦的雨雾里。
他领口被风吹得微微敞着,眉眼半垂,整个人笼在一片散淡的烟色中,莫名透出一种放浪感。
和平日里谦谦君子的模样判若两人。
许廷深接过烟正要点上,忽然顿住动作,“我怎么听见好像有女人叫你名字?”
“怎么可能。”薄司言不以为意,眼皮都没抬。
“也是,谁会这么直呼你大名。”许廷深打趣地笑了一声,“不会是你来巴黎惹的风流债吧?跟我发小周聿礼一样,走哪儿都沾一身桃花。”
他温和一笑:“别胡说。”
话音刚落,他透过窗边反光的玻璃,看到远处有个女孩正拎着裙摆,歪歪扭扭地朝他们这边走来。
步履艰难,跟踩在刀尖上似的,左右摇晃得毫无仪态可言。
这种场合,竟然还有女人不会穿高跟鞋?
他忽然眯了下眼。
脑海里无端浮出一个人名来,末了又垂下头,无声地笑了笑。
短短几十步路,叶莺踩在厚重的暗红色地毯上走得格外艰辛,脚后跟怕是已经磨破了皮。
这一整天的经历堪称魔幻。
先是钱包被偷,又被流浪汉投喂法棍,紧接着又偶遇小叔叔被当作哑巴,最后被带到这个庄园参加陌生人的订婚宴。
好在异国他乡,她遇到了小叔叔。
此刻离小叔叔越近,像是终于看到了可以靠一靠的岸。
终于走到两人身后,叶莺的肩膀倏地塌了下来,低着头喘了口气,凭感觉伸手拽住其中一人的袖子,疲惫地喊了一声:“……小叔叔,我喊你怎么不理我。”
安静了大概两秒。
头顶传来一声轻笑,语调陌生:“妹妹,你认错人了吧。”
叶莺猛地抬头,愣住了。
她拽着袖子的男人,是一张全然陌生的脸。
而薄司言就站在几步之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捻灭了手里的烟。
他双手闲闲地插在裤袋里,看向她,似笑非笑地开了口:“小哑巴,你管谁叫小叔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