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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章

    韦恩庄园的日子像一块刚出炉的布朗尼, 温暖、香甜,让人忍不住想要一直沉浸在这种令人快乐的甜美中,忘掉一切现实中的烦恼。

    艾利克斯在庄园住了快一周了, 基本上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他每天早上帮阿福做早餐, 白天跟着暂时不用去学校的杰森一起看书、在训练室里切磋, 晚上有时候会被允许在蝙蝠洞里看迪克和布鲁斯分析案件。

    DedSec同步传来消息,肖恩·黑斯廷斯已经带人在英国顺利拦截了圣殿骑士,并从他们手中抢回了一块伊述神器。

    裹尸布。

    曾被称为神话中的“金羊毛”,据说能够起死回生。它曾在犹太国王们手中流转, 罗马刺客曾用它试图复活自杀的布鲁图斯,但未能成功。

    艾利克斯却隐约从爱德华·肯威的记忆中得到了更详细的信息——裹尸布确实能够复活死人, 爱德华·肯威曾经发现过一块,并将它藏在了伦敦塔。

    但后来爱德华·肯威又在无意中得知, 裹尸布并不只有一块。

    迪克和布鲁斯的行动还在继续, 他们与刺客兄弟会合作,已经顺利找到了好几处属于圣殿骑士的基地和实验室。

    这让艾利克斯也放心了不少。

    他还跟着杰森学会了如何拆掉蝙蝠车的轮胎, 虽然最后不得不在布鲁斯的监督下认认真真把上面的每一颗螺丝重新拧回去。

    他甚至已经开始习惯蝙蝠洞里那股混合了金属、机油和一点点潮湿的气息。

    麦克白也彻底爱上了这里。它每天跟着阿福在庄园里巡逻,偶尔追追松鼠,更多的时候是在壁炉前打盹,或者享受阿尔弗雷德的完美狗狗饭。

    一切都很完美。

    太完美了。

    那天晚上,艾利克斯回到房间,习惯性地拿出那部许久没开机的备用手机——那个他一直藏在行李箱夹层里的东西。

    屏幕亮了。

    三条未读消息,全部来自同一个号码。

    第一条,发送时间:五天前。

    “一周后我会派人去接你。收拾好东西。”

    艾利克斯皱了皱眉。

    他往下翻。

    第二条, 发送时间:三天前。

    “你不在布鲁德海文。你去了哥谭。”

    这句话没有标点符号, 但艾利克斯几乎能从字缝里看到卢瑟咬着牙的样子。

    第三条,发送时间:二十分钟前。

    “艾利克斯。你不打算回复我吗?”

    艾利克斯盯着屏幕看了几秒, 手指在键盘上停了停,然后开始打字。

    “我又没有答应过你。”

    消息发出去之后,对面几乎是秒回。

    “是你先说要接受我的资助。”

    看上去文字很平静。

    但艾利克斯总觉得对面的愤怒都要溢出屏幕了。卢瑟大概会坐在莱克斯集团的顶层办公室里,对着落地窗外的大都会的夜景和他的信息冷笑。

    他对卢瑟而言这么重要吗?

    看来他得好好重新估量一下自己的价值。

    好吧,这两天他实在玩得太开心了,以至于在不经意间耍了一下这位莫名其妙的大都会阔佬。

    没事的,只要他还有用,对方一定会原谅他的。而按照他的推测,他对对方有大用途。

    艾利克斯毫不在意地耸了耸肩。

    然后新的消息弹了出来。

    “你知不知道你在跟谁说话?”

    “莱克斯·卢瑟,地球上最聪明的人之一,下一届总统最热门的候选人,人类至上主义者。”艾利克斯回得很快,“所以呢?”

    “所以你在耍我。”

    “我没有耍你。”艾利克斯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我只是从来没有答应过你。我只是想接受你的资助,也没有说要马上去,不是吗?或者……你先往我银行卡里打一笔钱再说。”

    这一次,对面沉默了很久。

    久到艾利克斯以为卢瑟已经被他气到放弃了,久到麦克白从地毯上抬起头,呼哧呼哧吐着舌头,用湿润的鼻子拱了拱他的脚踝。

    然后手机震动了。

    这次不是文字消息。

    是一张照片。

    艾利克斯的拇指悬在屏幕上方,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开了它。

    照片里是一个小女孩。大概四五岁的样子,金色的头发编成两条辫子,额前的碎发被一只亮晶晶的蝴蝶发夹别在头顶上。

    她孤身一人,赤着脚站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穿着一身宽大得不像话的白色袍子。

    蓝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神色却很空洞,那张稚嫩的小脸上满是麻木。

    手机从艾利克斯的手里滑落,砸在地毯上,发出一声闷响。麦克白被吓了一跳,呜呜地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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