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郑伯克段于鄢
    春秋记载:郑伯克段于鄢。

    具体的故事记载于《左传》,讲的是鲁隐公元年,郑庄公和胞弟共叔段之间争夺国君之位的事。

    《春秋》是经,古人把对一部书的解释叫做“传”,想要了解春秋,就必须读春秋三传(《左传》《公羊传》《谷梁传》)。

    读经而无传,即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也不能知其意。

    郑庄公的母亲武姜生他时难产受了惊吓,所以很讨厌庄公;而小儿子共叔段出生得很顺利,所以武姜格外偏爱小儿子共叔段。

    武姜想让丈夫立小儿子共叔段为太子没能如愿,又替他索要富庶封地,修整城邑,密谋造反。

    郑庄公一直隐忍不发,放任共叔段肆意妄为,待到时机成熟,庄公果断出兵,在鄢地一举击溃了共叔段,最后共叔段仓皇出逃。

    郑庄公因为母亲的偏心心生怨怼,就把她放逐到颍地,并且放下狠话“不到黄泉不复相见”。

    郑庄公估计是太缺爱或者有表演型人格,没多久又后悔了,经过颍考叔的劝解,母子俩挖隧道相见,最终冰释前嫌。

    沈知砚觉得这故事跟他家的那些破事挺像的,老黄氏像武姜,他爹像郑庄公,沈有才像共叔段。

    区别就是他家没有皇位可以继承,是贫民版“郑伯克段于鄢”。

    沈有粮之子克沈有才于清水村。

    春秋讲究微言大义,一字置褒贬,这题主要是考察考生对几个关键字眼的理解。

    《左传》对此的评价是: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郑伯克段于鄢”短短六个字,左传解读出了一堆意思:

    共叔段的行为不像个弟弟,所以不称他为“弟”而直接用名字;

    郑庄公和共叔段交战,就像两个国君对打,所以用“克”字(战胜敌国的意思)而不用“杀”字;

    称“郑伯”而不称“兄”或“公”,是讥讽郑庄公没有尽到教育弟弟的责任;

    “谓之郑志”的意思是“克段”这个事本来就符合郑庄公的本意,他早就想干掉共叔段了;

    不写共叔段战败逃走,是因为如果写战败逃走,就显得郑庄公只是驱逐弟弟,但实际上他是蓄意杀害;

    所以说《春秋》用词很为难(故曰“难之”)。

    《左传》的评价属于叙事派,侧重于讥讽郑伯没有尽到教育弟弟的责任。

    《公羊传》和《谷梁传》主要探讨了“克”字的褒贬义。

    《公羊传》认为“克”字是为了夸大郑庄公的罪恶,他明知母亲偏爱弟弟,不但不感化母亲保全弟弟,反而故意先给弟弟封地养大弟弟的野心,最后把他杀掉。

    因此郑庄公比共叔段更可恶,因为他杀人用的是阴谋而不是光明正大的典刑。

    《谷梁传》的观点与《公羊传》类似,共叔段有罪,但郑庄公的罪过更大。

    把思路整理好,沈知砚开始打草稿。

    圣人垂戒于骨肉之变,大义诛心于名器之间。

    夫克者,战胜获雠之辞;伯者,列爵惟五之称。以敌国相克之文,施于同气连枝之际,则圣人所以正伦理而遏乱萌者,其旨微矣。

    ……

    左氏详其事,谓之养奸于先、诛戮于后,庄公之罪在失教;公羊究其心,谓之假手于母、设阱于弟,庄公之罪在藏奸;谷梁正其名,谓之弟不称弟、君不称兄,庄公之罪在灭伦。

    ……

    这篇文章,沈知砚兼采三传而不立门户,最后归宗到“天理人欲”之辨,非常符合官方定调。

    至于考官偏爱哪种观点,自己去他的文章里挑吧。

    等沈知砚把题全部答完,太阳才微微西斜,距离交卷尚有一段时间。

    沈知砚放下笔,使劲扭了扭脖子,一阵酸爽袭来。

    他还是个孩子,在号板上睡了一晚都这么腰酸背痛的,不知道那些大人该怎么过。

    对照着缮卷条规,沈知砚开始检查自己的卷面格式。

    最基础的“越幅”“曳白”不用说,沈知砚肯定不会犯。

    沈知砚重点检查的是文章里有没有犯忌讳,答卷时需要“临文敬避”,只要行文中遇庙讳、御名、至圣讳本字,都应该谨慎避写。

    比如至圣讳是先师孔子的名字,八股文破题或者承题时考生必须用“圣人”“先圣”之类的称呼代指。

    绝对不能直呼“孔丘”或“仲尼”。

    太阳一点点西斜,贡院里落笔和翻纸的声音越来越大,无形的焦躁紧张氛围在各个号舍里弥漫开。

    沈知砚沉住气,一丝不苟地检查卷子。

    到了初十下午,沈知砚明显感觉到整个贡院内越来越臭。

    虽然他没有出大恭,但是其他号舍的粪臭味还是不可避免地飘了过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