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制作这道菜的时候,祝云早在将其出锅之前特地多焖了一炷香的时间,为的就是让猪蹄与酱汁更好地融合,并让红糖尽可能地消减几分生姜的辛辣之气,这样做出来的猪蹄不仅更加入味,还更加韧滑。
小甲见两人吃得忘乎所以,便着急了起来,飘着辣椒圈的红油蘸水一取来,他便毫不客气地径直将那一整碗老妈蹄花汤都揽到自己的面前,“祝姐姐炸的辣椒油可是全云溪县第一香,我要多蘸点。”
筷子猛地一夹,酥软的猪蹄便颤颤巍巍地左摇右晃了两下,猪皮弹滑而不失韧劲,瘦肉延展开,可以清楚看见其中的丝丝纹理,而肥肉部分晶莹剔透,甚至可以透过它看到另一面的事物。
再下一瞬,便直挺挺地滑落到碗中,红油迅速将其浸润,辣椒与芝麻瞬间将其包裹,香气顿时便被激发出来,光是闻上一口便令人口生津液。
几乎是猪脚滑落至碗中的那一瞬间,小甲便眼疾手快地将装着红油蘸水的小碗直接端起,送到了自己的嘴边。
下一瞬,脱骨的猪脚就以一个极为慵懒且松弛的状态被吸入到他的口中。
辣椒的辣,生姜的辛,猪脚的香,以及那些许残余汤汁的醇,立时便将额角、鼻尖和后颈都逼出一层细密但不失畅快的颗颗汗珠,由内自外散发出的暖意使小甲欣喜不已,直到这一口猪脚吃完,他还在意犹未尽地舔食着唇角的酱汁,仿佛在回味方才的浓香与暖意。
“好吃好吃!辣椒蘸水好吃,猪脚更好吃!”
银刀和宋理理一听,便也各自停下手里的活凑了上来,“给我也尝尝。”
小甲反将碗往臂弯里一护,“这碗是我的,你们两个想吃便让祝姐姐再给你们另夹一块去。”
银刀和宋理理立刻扭头望向祝云早,眼里写满了央求之意,无奈猪脚实在数量有限,倘若一人分上一块,定然所剩无几,但若是不给尝,又显得小气,她思量半晌只得道:“猪脚就这么多,再尝就尝完了,我夹一个鸡蛋给你们好了,只是口感不大相同,但味道其实与蹄花相差无几。”
银刀和宋理理是极为纯粹的两个吃货,只要有得吃且好吃就行,旁的不挑。
祝云早便又从猪脚姜里夹出一个裹满酱汁的虎皮鸡蛋,夹成两半放到了二人碗里。
二人迫不及待地夹起半只鸡蛋,送到了嘴里,鸡蛋甫一入口,弹牙的蛋清便凸显出一种格外肉透的感觉,蛋黄软糯沙口,经酱汁的浸润,已然呈现出微微的茶色,甚至比肉还更有一番别样滋味。
“嗯——”
“今日这道菜一交上去,保管能拿个第一。”
“这次我要多押点银子,争取赚他个盆满钵满!”
“这汤忒鲜了。”
“给我也再喝一口汤。”
“我也要尝!”
“东家你看,他还吃独食!”
……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边吃边夸,赞不绝口,夸得祝云早也心情颇好,将昨晚冥思苦想的疑虑和恐慌都给一扫而空了,随之她也涤荡阴霾,逐渐重拾自信了起来。
一转头,不知潘泽何时已经坐到角落处,偷偷摸摸吃起了杜仲牛膝煲猪脚饭来,他昨日叫马参军的事吓得不轻,回来后还发了一场高烧,祝云早给他开了付药贴煎好后喝下去才稍稍见好。
原本崔姨娘被罚去寺庙抄经祈福,于他而言是好事一桩,但他仍处于惊魂未定之下,故而脸上也看不出什么喜色,尤其是一看见李邺,他便不由自主地打哆嗦。
好在李邺今日也极有分寸地没有前来叨扰,这才让潘泽稍稍松了口气。
“怎么样?这道杜仲牛膝煲猪脚饭味道如何?”祝云早走到潘泽的身后,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眼见着马参军被杀,潘泽昨日受了不小的惊吓,现在多少有些草木皆兵的感觉,叫祝云早如此一拍,浑身一个激灵,看清对方后他才松了口气,哭丧着脸痛苦道:“不瞒你说,我好像尝不出味道了。”
祝云早吃了一惊。
她知道潘泽受了惊吓,却没想到竟然能被吓到如此地步,为其忧虑的同时又想到昨日若非李邺及时伸手挡住了自己的眼睛,只怕自己今日也会如此魂不守舍了。
“等下我给你煮一份安神汤。”祝云早将三指搭在潘泽的手腕上,认真感受了一下脉搏的跳动,又问道:“你可还有什么旁的症状?”
“浑身乏力,食不下咽,头昏脑涨,频频惊醒,昨晚几乎是一夜无眠”潘泽双眼无神、目光呆滞,极为麻木地重复着手上动作,只顾着将尝不出味道的猪脚饭一遍一遍往自己口中送。
“忧思过甚所致,我给你开副帖子,你回去煎过之后按时服用,不可中断。”祝云早找来纸笔,斟酌配方及用量写下了一张药帖,又到白斗柜里按照药方依次将药抓好,放进了纸包里。
小甲见状同小丙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