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花为此哭过很多次,陆怀山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也有些着急。
后来有一年秋收,陆怀山生了一场大病,躺在床上起不来,那年的秋收任务特别重,生产队催得紧,王翠花一个女人家,硬是扛起了两个人的活,天不亮就下地,天黑了才回来。
连着干了七八天,有一天晚上回来,王翠花就说肚子疼,第二天一早就见了红。
送到卫生院一查,才知道她已经怀了两个多月的身孕,因为过度劳累,孩子没保住。
从那以后,王翠花的身体就一直不太好,再也没有怀上过。
陆怀山心里一直觉得愧对她,觉得是自己害得她没了孩子,害得她不能再生育。
所以这些年来,他对王翠花几乎是百依百顺,她要什么就给什么,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就算有时候觉得她做得过分了,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忍心责怪她。
久而久之,王翠花就被惯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怀洲,大哥对不起你,”陆怀山低着头,声音沙哑,“大哥没脸见你,更没脸见弟妹。她刚进门就遇上这种事,心里肯定不好受。”
“嫂子的事,嫂子自己担着,跟你没关系,”陆怀洲说,“你是我大哥,永远都是。”
陆怀山抬起头,看着弟弟,眼眶有些发红,他深吸了一口气:“你等等,我回宿舍一趟。”
陆怀洲点了点头,没等多久,就看到陆怀山跑了回来,从衣服里翻出一个布包来。
那布包不大,用一块蓝色的旧手帕包着,边角已经磨得起了毛边。
陆怀山把手帕一层一层地打开,露出里面的东西,是一方砚台。
那砚台看起来有些年头了,通体呈深沉的黛青色,砚面光滑如镜,边角处有一些细微的磨损痕迹,看得出来是被人长期使用过的。
砚台的造型很朴素,没有什么繁复的雕花纹饰,只在砚池的边缘刻着几个小字,字体古朴雅致,但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了。
“这是我去年在废品收购站偶然看到的,”陆怀山说,把砚台递给陆怀洲,“当时觉得这砚台看着挺顺眼的,扔了怪可惜的,就拿回来了。”
“我也不懂这些东西,不知道值不值钱,但好歹是个老物件,以前也是富贵人家用的,拿得出手。你带回去给弟妹,就当是我补的新婚贺礼。”
陆怀洲接过砚台,翻来覆去地看了看,他也不是很懂文房用品,只觉得这砚台入手温润,分量十足,做工也很精细,不像是普通的东西。
“大哥,这东西你自己留着吧,”陆怀洲说,“姜暖也用不上这个。”
“拿着,”陆怀山坚持道,把砚台塞进陆怀洲手里,“我一个大老粗,留着这玩意儿也没用。”
“弟妹是读过书的人,说不定能用得上。你带回去给她,就当是我这个做大伯的一点心意。”
陆怀洲见他坚持,也不再推辞,把砚台用布包好,收进了怀里。
兄弟俩又说了一会儿话,眼看着天色不早了,陆怀洲起身告别,陆怀山送他到厂门口,一直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才转身回去。
陆怀洲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夕阳的余晖把天边染成一片橘红色,院子里洒满了金色的光,几只麻雀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地叫着。
姜暖正在厨房里准备晚饭,听到院子里的动静,探头一看,见是陆怀洲回来了,擦了擦手走出来:“回来了?大哥那边怎么样?”
陆怀洲把布袋子放在桌上,从怀里掏出那个用蓝手帕包着的砚台,递给姜暖:“大哥给你的,说是补的新婚贺礼。”
姜暖愣了一下,接过手帕打开,看到里面那方砚台,有些意外。
她拿起砚台,在手里掂了掂,入手温润,质地细腻,虽然外表看起来朴实无华,但仔细看就能看出做工非常讲究,绝对不是普通的货色。
“大哥怎么会有这个?”姜暖问。
“说是去年在废品收购站看到的,觉得扔了可惜就拿回来了,”陆怀洲说,“他也不懂这些东西,让你别嫌弃,说你是读过书的,拿着比他拿着有用。”
姜暖眨了下眼睛,说到读书,原身确实是读过书的。
如果要问为什么原身在那样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居然还有资格读书,那是因为姜家夫妻不知道从哪里听说“读书能做大官”,并且对此深信不疑,给姜小宝,也就是原身的弟弟报了学校。
但姜小宝是个混不吝的,根本读不进去,只想退学,学校又不退学费,所以读书这件事莫名其妙就落在了原身的头上,让原身捡了漏。
原身读完小学之后,又用自己辛辛苦苦偷摸攒的钱续了一年初中,然后就被姜家夫妻逼迫,先是不能再去学校,后面又试图把她嫁人,最后勉强同意让原身继续给家里赚工分,一直到陆怀洲意外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