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翠儿的烧火棍


    是一封信。

    信是王妈送来的,信封上写着“沈鸢亲启“四个字,字迹娟秀工整——是周氏的笔迹。

    沈鸢拆开信,只看了一遍,嘴角就微微一勾。

    信的内容不长——

    “鸢儿:见字如面。今日之事,是大伯母糊涂。明远年幼无知,行事孟浪,望你宽恕。大伯母有一样东西,想还给你娘。明日巳时,来大房书房,当面交还。——周氏“

    “当面交还“——周氏要交还什么东西?

    沈鸢想了想,眼睛微微一亮。

    是地契。

    周氏要交还地契——柳条沟、甜水巷、南门外三张地契。

    这是周氏的“自首“方式——不是去官府自首,而是向沈鸢“认罪“。

    她交还地契,等于承认了贪墨铺子收益的事实。但她不提洗钱的事,不提花崇年的事,不提太子党的事。

    她只认“贪了铺子的钱“这个小罪,用交还地契来“将功补过“。

    “周氏啊周氏,“沈鸢把信纸折好,轻笑了一声,“你都到这份上了,还在跟我玩心眼。“

    交还地契,只是表面上的妥协。周氏的真实目的,是保住自己在宗族里的地位——她交了地契,沈鸢就不能再追究她“贪墨“的罪名。至于洗钱和太子党的事,她咬死不认,沈鸢没有证据(因为蓝皮账册的原件在沈鸢手里,周氏不知道沈鸢已经拿到了)。

    “明天巳时……“沈鸢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

    去,当然要去。

    但她去的目的,不是拿地契。

    是拿周氏的认罪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