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亲眼看到一个和他同批考进飞羽营的年轻武进士被北蛮骑兵的弯刀削掉了半边脑袋。那是个笑起来有两颗虎牙的小姑娘,叫赵小满——和他的小满同名,年纪也一样大。她死的时候手里还握着断成两截的长枪,眼睛睁得大大的,倒映着头顶那片灰蒙蒙的落雪天空。沈砚甚至来不及记住她倒下的确切位置,因为蛮族骑兵的第二波冲锋已经如潮水般涌了上来,他只能握紧惊夜枪继续往前顶。
他吐了。打完之后,他一个人蹲在城墙根下吐了整整一盏茶的工夫,把早上吃的干粮全吐了出来。当天夜里,他在营房的油灯下给邱莹莹写信,只字未提白天的战斗,只写:“今天见到一个和你家小满同名的姑娘,笑起来很像她。雁回关的雪很大,你要是在这里大概会想堆雪人。”
但他没有把信寄出去。他把信折好塞进了行囊最底层那个上了锁的木匣里,和那些他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放在一起。木匣里已经攒了十几封信,每一封都是这样——开头写着“莹莹见字如晤”,结尾是“勿念”,中间只挑好的说,不写一句真话。
第二次上战场,他没有再吐。他学会了如何在箭雨中保持枪杆的稳定,学会了如何在骑兵冲过来的瞬间准确地刺中战马的前胸——刺马不刺人,马倒了骑手就会摔下来,后面的骑兵会被倒地的战马绊倒,阵型就乱了。萧定北在城墙上看到他这一手,对身边的副将说了一句:“这小子有脑子,不光是枪法好。”
第三次上战场,他一枪刺穿了一个北蛮百夫长的咽喉。回马枪——那招他练了无数遍、教给邱莹莹时还反复纠正过她步法的招式。那个百夫长以为他溃退了,拍马追上来,弯刀高举过头准备一刀劈下他的后颈。沈砚感觉到马蹄声逼近的瞬间左脚蹬地转身跃起,枪尖借着旋身的力量从腋下猛地回刺,准确地穿透了对方的皮甲。枪尖从百夫长的后颈穿出,带出一蓬滚烫的血,在冰冷的空气中化成一片红色的雾。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不是打败、不是击伤,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他枪下变成了尸体。他拔出枪尖的时候手指在微微发抖,但只颤了不到三息就被他死死地压了下去。
当晚他蹲在营房后面的雪地里,用雪搓了整整半个时辰的手。回到营房之后他没有写信,只是把惊夜枪擦了一遍又一遍,擦了整整一个时辰,擦到枪尖上的寒芒比月光还冷,擦到那个百夫长的血迹从枪尖的每一丝纹理中彻底消失,擦到他的手指终于不再发抖了。
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次数多了他就不再数了。他已经习惯了在北蛮骑兵冲锋的间隙中计算箭雨的密度和骑兵的阵型变化,习惯了在混战中用眼角余光判断友军的位置和敌军的动向,习惯了在战斗结束后把阵亡的战友名单报到军需官那里,然后回到营房继续擦枪。
萧定北开始把他编入斥候队。
斥候是全军最危险的兵种——需要深入到北蛮控制的荒原上侦查敌军的动向,往往三五人一组骑着快马在风雪中穿行,随时可能遭遇敌军的游骑。但斥候也是最容易立功的兵种,因为每一个活着回来的斥候带回来的情报都可能决定下一场战斗的胜负。
沈砚在斥候队里如鱼得水。他一个人深入北蛮腹地,依靠山形水势和星位辨别方向,避开敌军的巡逻路线,每次都能带回来比其他人更多更详细的情报。萧定北问他怎么做到的,他只说“家传的斥候手札”。他没有说那本手札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刻在玉佩里——那位在北疆做过三年斥候活着回来的沈家先祖,把她在北境每一座山、每一条路、每一条河的详细地形都留在了记忆里,现在这些记忆全装在他脑子里。
到了第五个月,沈砚已经因功升了正六品飞骑尉,统领前锋营左翼一百二十人。他麾下的兵给他起了个绰号,叫“沈铁面”——因为他在战场上从不笑,无论多大的胜仗他都是那副不喜不悲的表情,但每次战斗结束之后他都会亲自检查手下每一个伤兵的伤口处理情况。
顾川每个月从京城送公文到雁回关时都会特意绕到飞羽营的营地来看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她给他捎了一包邱莹莹寄来的赤焰椒粉,沈砚接过去之后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当天晚上伙夫做饭时他把辣椒粉撒在自己的干粮上,辣得额头冒汗,但嘴角弯了一下——那是顾川在雁回关这几个月里第一次看到沈砚笑。第二次来的时候她给他捎了邱莹莹新出的绣品图样——一册薄薄的本子里夹着十几张绣片的拓样,每张拓样的角落都有一行小字,有的写着“这批云锦花纹用了隐云针”,有的写着“新绣娘绣蝴蝶进步很快”,“这把团扇被京城客户十两买走了”。沈砚一张一张地翻,翻到最后发现有一页不是绣片,是一幅用炭笔画的速写——画的是柳树巷院子里那棵老柳树,树下站着一个小小的人影,手里拿着一把比人还高的扫帚。画得歪歪扭扭,但树下人影发髻上那根木簪的梅花花心却用朱砂点了一点红。他看了很久,然后把那一页单独折好塞进怀里,贴身放着。
从那以后,沈砚每次上战场前都会摸一前口那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