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是在灵堂上,前方的木板上放着一具男尸,而他正跪在尸体前披麻戴孝的烧纸。
时年皱了皱眉,这开局有点惨啊,不是死了娘、就是死了爹。
他动作没停,一边烧纸一边整理记忆。
此时是1970年冬,原主名叫苏时年,今年10岁,读小学三年级。
面前躺着的这个是原主的父亲苏大壮,机械厂的钳工,因卡盘松动,导致工件弹出,被击中头部当场死亡。
厂里给了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是一次性给三个月工资,用来办丧事。
抚恤金则是按月发放,以固定比例打给家属,领到孩子成年、配偶改嫁、老人去世为止。
原主家里有三口人,母亲、原主和原主弟弟,每月的抚恤金正好是苏大壮工资的一半,也就是21块。
同时,保留苏大壮的工位,待原主成年后接替,包括苏大壮名下的福利房,也未收回。
原主的母亲李兰英有工作,是纺织厂工人,工资36块。
按理说这样的条件,在70年代应该很好过,可就在苏大壮死后三个月,李兰花改嫁了,对方是纺织厂的装卸工,名叫刘建民。
刘建民的前妻难产去世,留下三个孩子,长子刘国庆12岁,长女刘秀梅10岁,次子刘国强8岁。
刘建民自己没有分配住房,便带着三个儿女住进了苏家,三足鼎立变成了战国七雄。
苏家的住房是筒子楼,只有两间,隔断成三间,一间客厅加餐厅,一间苏大壮夫妻俩住,一间兄弟俩住,正正好。
可刘家的爷四个一住进来,简直连下脚的地方都没了。
又被隔断成四间,刘建民和李兰花住一间,刘秀梅自己一间,剩下的一间住着四兄弟,上下铺。
每天纷争不断,上演各种全武行。
刘国庆年龄大,动手的时候自然就占便宜,况且他还有兄弟帮忙。
可原主势单力薄,那个弟弟才5岁,小废物一个,还得靠原主护着呢。
原主也是个狠的,他打不过刘国庆,总打得过刘国强,逮着就不撒手,往死里揍。
当然,他也没得好,不仅被刘国庆打,亲妈下班后,还得被亲妈打。
渐渐的,原主在这个家里就成了小可怜,吃穿都是最差的,还得做家务,时不时的还得挨揍。
继父刘建民倒是不会动手,他要脸,亲妈李兰花可不会客气,对继子女比他这个亲儿子好多了。
没错,就他一个小可怜,弟弟苏时丰的日子比他好过,穿的可能不咋地,但吃的半点不差,就是那个继父都对他宠爱有加。
原主想着,等初中毕业后,他就接父亲留下的岗位,到时候就搬去宿舍住,这个家再也不是他的家了。
苏大壮活着的时候,对原主这个长子很好,新衣服、新鞋子、零嘴都是紧着他来,可苏大壮没了,亲妈还是偏心的,也就没什么留恋的了。
可原主万万没想到,就在他小学毕业那年,刘国庆初中毕业了,高中没考上,没有工作就要面临下乡。
李兰花二话没说,将苏大壮留下的工位给了刘国庆。
她是怎么忽悠原主的呢?她说:“这个工位留着也是浪费,不如先让给国庆,等你能顶岗了,就给你买一个工作,如果买不到,再让国庆还给你。”
原主不傻,现在的工位那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刘国庆会同意让出来?做梦呢?
可他再反抗也没用,胳膊拧不过大腿,不但没反抗成功,还被李兰花揍了一顿,而后又被刘国庆报复,肋骨都断了两根。
原主那叫一个恨啊!这是他爹留下的工位,凭什么给别人?
这股恨意被他压在了心底。
两年后,原主初中毕业,成功的考上了高中,却被李兰花给报了下乡,原因是继姐刘秀梅没考上高中,得下乡。
他顶替的正是刘秀梅的下乡名额。
报了名就无法撤销,原主只能下乡,就在他临下乡的前一晚,气的睡不着,结果听见了隔壁刘建军和李兰花的对话。
原来,他一直维护的亲弟弟苏时丰,竟然是刘建民的亲儿子,他俩早就搅和到一起了。
那时刘建民的前妻去世没几年,正寂寞难耐,苏大壮又是个不解风情的,只知道闷头工作,对李兰花也不体贴,俩人一来二去的就勾搭上了。
苏大壮到死都不知道头顶青青大草原。
让原主下乡就是为了这套房子,只要他这个亲儿子不在了,久而久之,这套住房也就姓刘了。
原主气的差点发疯,若不是打不过刘建民,他真想现在过去把这两个狗男女给剁了。
不过他也没气馁,上车前寄了一封举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