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这口气,我自个儿出
    但很快,高健的动作停住了,粗重的喘息声在狭窄的胡同里显得格外清晰。

    “小禾,对不住,我……我没忍住。”

    他目光灼热地看着她,眼睛里头跟有火在烧一样。

    “我喜欢你,我等不及了,你乖乖等我回来。”

    他的声音,又低又哑,带着浓得化不开的蛮劲。

    “我回来,就娶你进门,谁拦着都不好使。”

    叶小禾看着他,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没有那些面目狰狞的男人,没有那些肮脏的,让她恶心的过往。

    梦里,只有一个叫高健的男人。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来娶她。

    他一把将她捞上马,紧紧地抱在怀里,对她说。

    “小禾,跟我走,我带你回家。”

    ……

    高健走了。

    开着他那辆绿色的吉普车,像一阵风似的,从叶小禾的世界里刮走了。

    他走的那天,叶小禾没去送。

    她站在广播站的窗户后面,看着那辆车在厂门口打了个转,然后,消失在了马路的尽头。

    她的心里头,一下子就空了。

    像被人硬生生地,剜走了一块。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又慢又长。

    叶小禾每天上班,下班,回家。两点一线的生活,枯燥得像一杯白开水。

    她开始想高健了。

    想他那不讲道理的霸道,想他那孩子气的傻笑,想他那双亮得像星星一样的眼睛。

    一个星期以后,她收到了高健的第一封信。

    信是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寄过来的,信封上盖着一个红色的,写着“军事秘密”的戳。

    信纸是部队里那种最普通的,有点发黄的稿纸。他的字,写得跟他人一样,方方正正的,很有力道。

    信里的内容,很简单。

    他跟她说,他已经平安到部队了,让她不要担心。

    他跟她说,部队里的伙食很好,顿顿都有肉吃。

    他跟她说,他把她的照片,放在了枕头底下,每天晚上,都要看一看才能睡着。

    他说,他想她了。

    叶小禾看着那三个字,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她把那封信,看了不下十遍,每一个字,都像是刻进了她的心里。

    她也给他回了信。

    她不知道该写什么,就跟他说,厂里最近接了个大单子,大家都在加班。

    她说,王姐又给她做了她最爱吃的鸡蛋羹。

    她说,广播站里那盆吊兰,又长出了一片新叶子。

    她写了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

    写完之后,她又觉得,自己写得太没意思了。他一个在保家卫国的军人,怎么会在乎,这些家长里短的小事。

    她把信纸揉成一团,想扔掉。

    可想了想,又把它展开,抚平,小心翼翼地,装进了信封里。

    从那以后,鸿雁传书,就成了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

    他们的信,一封比一封长。

    高健跟她说,部队里最近在搞大比武,他拿了好几个第一。他说,他把立功的奖章都攒着,等回去,给她打个项链。

    叶小禾回信说,她不要项链,她只要他平平安安的。

    高健跟她说,他把他们的事,跟部队里的政委汇报了。政委说,等他下次休假,就批他的结婚报告。

    叶小禾看着“结婚报告”那几个字,脸红得像个熟透了的苹果。

    除了信,高健还给她寄东西。

    有时候,是几包部队里特供的饼干。有时候,是几块她没见过的,从苏联那边过来的巧克力。

    还有一次,他给她寄来一条红色的羊毛围巾。

    围巾是手工织的,针脚有点歪歪扭扭,一看就是出自一个新手。

    他在信里说,这是他求着炊事班的老班长,教他织的。

    他一个大男人,拿着两根毛衣针,在寝室里织了一晚上,被同寝室的战友,笑了足足一个星期。

    叶小禾拿着那条围巾,又哭又笑。

    她把围巾围在脖子上,那感觉,就像被他,用那双温暖的大手,紧紧地抱在怀里。

    广播站里的风言风语,更多了。于敏看她的眼神,也越来越像淬了毒的刀子。

    这天,叶小禾正在写稿子,于敏端着一杯热茶,走了过来。

    她“一不小心”,手一歪,那杯滚烫的茶水,就全泼在了叶小禾的稿纸上。

    “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她嘴上说着对不起,可那脸上,哪有半点歉意。

    那篇稿子,是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