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三个火枪手
    齐王声音粗豪,身材高大魁伟,向来被群臣冠以“贤王”之名。

    若非天子出人意料地传位给信王。

    怕是下一任大梁天子就该从齐王孙辈中选出并过继给天启帝,再由齐王摄朝政了。

    北朝挑衅,罗刹国令人大吃一惊地襄助北朝的当口,诸臣束手无策,齐王却挺身而出。

    这一义举,着实令人钦佩。

    齐王更是以自己名义遣火枪队出战,即便输了,也不影响国格。

    不少臣子左顾右盼间,不禁都暗暗点头,深明大义,有勇有谋。

    齐王高大背影在前。

    风度翩翩的吴王大声赞了句“王兄万胜”,年纪最轻的景王却挪开目光,撇了下嘴,表情似乎有些不屑。

    众藩王世子则是大声叫起了好,靖江王世子喊了句“不愧是齐王叔”,朱先泽更是脸色通红挥着手臂喊“齐王叔了不起!”

    朱先泽表情兴奋,方才见南朝群臣百般推脱,不欲与北朝争锋,他和众藩世子、郡主俱感脸面无光。

    陪同他赴京的侍卫统领叫曲文,四十来岁,云南大将,极擅弓箭和鸟铳,可称百发百中,深受父王看中。

    本打算挺身而出派曲文上场,好好教训一下那帮北朝鞑子,身边的程千秋却硬把他按住了,说什么“这样是落信王脸面”,他便也只能硬生生咬牙忍住了。

    齐王叔站了出来,众人这才总算舒了口气,能够抬头挺胸了。

    齐王掏出一块价值连城的羊脂玉佩,笑呵呵说,这是先帝赐予他的玉佩,价值连城不敢当,不过想来,应该能与二位贵使的彩头相当。

    达春同罗斯托夫俱都含笑点头。

    达春笑道:“火枪堪称当世第一利器,王爷愿意与我及罗刹贵使共襄盛举,外臣不胜感激。”

    他这时已不拿什么“十万担粮食”作为什么由头了,只消今晚之后,南朝胆寒,这便足够了。

    事已至此,朱翠微和南朝群臣都不好说什么了。

    沉吟一阵后,朱翠微便命工部右侍郎曹度来主持这次的火枪比试。

    她倒也想看看,北朝所谓的新型火枪,是不是真能找她打“十万担粮食”的秋风!

    不多时。

    齐王麾下火枪队便来了俩人。

    俩异国佛郎机人。

    高鼻梁、眼窝深邃、金头发、长着一溜红胡子……礼部官员见怪不怪,不过大部分人还是吃了一惊,场间响起一片惊呼声。

    李兴和三壮这两个村里宝更是伸长了脖子盯着看,恨不得离席追着跑,宁南一人敲了一筷头后,两人这才把脖子缩回来。

    俩佛郎机人一前一后,身上都背着火枪。

    晋西侯李纯阁、明忠侯张衍藏、兵部郎中等久于兵事的人看了几眼,目光纷纷凝重。

    这俩佛郎机人背着的火枪同那北朝人的样式不同,不过却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没有火绳。

    齐王笑呵呵介绍了一下,说前面这个高大些的佛郎机人名字叫托马斯,是他请来的火枪队队长,矮个的叫佩德罗。

    托马斯有着一双蓝色眼睛,脸庞似刀削一般,用生涩、调子很平的汉语说道“见过皇帝陛下、见过王爷陛下、中秋好”,这话虽然僭越,不过眼下众人倒是不以为意,反倒对他会说汉语啧啧称奇。

    佩德罗身材矮小消瘦,却长着一大丛红胡子,这时候只跟在托马斯身后,微微低头。

    齐王笑说,佩德罗是火枪队里最好的火枪手,等会儿就是佩德罗替他出战,众人便纷纷叫起了好,有人还敬了酒,喊什么“壮士”之类的。佩德罗自然听不懂,只低头跟在托马斯身后。

    罗斯托夫将手中的银剑交给一个小太监,上前几步,叽里咕噜朝托马斯说了几句话。

    托马斯大吃一惊。

    几句话后,眼神和善下来,也叽里咕噜地说了回去。

    胖通译忙道:“殿下,诸位,罗斯托夫大使精通极西的语言,眼下是用佛郎机语在同托马斯先生沟通等会儿该如何比试。”

    众人顿时恍然,看向罗斯托夫的眼神不免多了几分敬佩,不曾想这罗刹大使竟然还精通佛郎机语。

    曹度朝达春皱眉道:“敢问贵使,按这比试规则,我朝需要替诸位准备什么?”

    一般情况下,这种时候需得准备箭靶、活兔、稻草人或是盔甲等物,甚至是准备独特的一些地形,临时木质建筑之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工部自然更熟,也是为什么信王用他而不用礼部主持的原因。

    达春笑呵呵道:“曹大人放心,这样的火枪比试……咱们在北方,都是采用西洋人的法子,什么都不用准备。”

    曹度顿时皱眉:“西洋人的法子?什么都不用准备?”

    达春捋着自己的大胡子,笑道:“不错不错,”

    他指了指两个佛郎机人,继续笑道:“齐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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