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绾已经提前和慕依染说好,下课后一起去校图书馆上自习。
她最近手头宽裕,离开第二教学楼后,先请闺蜜在校内咖啡馆喝了一杯卡布奇诺,到达校图书馆时,已经快上午十点了。
走进气势恢宏的大门,远远就看见一大群学生聚集在一楼大厅的公示牌附近,一个身穿蓝色燕尾服的男子被他们像众星捧月似的围在中央,男生们还收敛些,女生们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互相推挤着、尖叫着,场面堪比明星被粉丝团包围。
“哇塞,好热闹,我们也过去看看。”
慕依染拉着唐绾的手,激动的说。
唐绾轻拍拍闺蜜的手背,笑道,
“又是哪个明星、网红到学校搞宣传来了,凑这种热闹纯属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走吧,去找教室上自习。”
慕依染不悦的撇嘴。
下一秒,突地双眼放光的尖叫起来,
“绾绾,看!看!看!他不是明星,也不是网红,是我最崇拜的莫学神耶,上个月,他代表我们学校去RD国参加SSF学术大会,听说拿了奖,他光荣的回来啦,怪不得那些学生都那么激动。”
唐绾不由又朝公示牌那边看了一眼。
男子之前背朝唐绾,此刻,他变换了方位,已然正面朝向她,他身高超过185c即使被人群簇拥,那张脸也清楚的映入她的视野。
好帅!
脸型宽阔,轮廓深邃,浅啡色薄唇唇形弧度如精美花瓣,挺括的鼻子像刀削斧凿般立体感十足,浓墨浸染般的浓眉下,深邃澄澈的双眸透着润玉般的光泽。
矜贵不凡的俊美男子,气场强大慑人,却不像傅凌爵那样冷得让人心颤,而是透着让人不禁想靠近的亲和力。
长这么帅,又是学神,难怪会惹来一众疯狂迷妹!
“绾绾,你怎么像看陌生人一样看着他?你和他不是挺熟的吗?”
闺蜜诧异的声音在耳边响着。
“我根本不认识他吖。”
唐绾语气平淡。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看到这么帅的男子,她心里不可能毫无波澜。
只是,这波澜,纯粹是看到一片美好风景或是一副惊艳的画作时那种欣赏之情,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我靠!自打傅先生来学校找你献身那天起,你就变得很不正常,那些以前天天在一起上课的同班同学,你就像不认识了一样,今天这毛病怎么又犯了,他可是莫梓溟,大一时天天和你一起上晚自习,你做了傅先生的女朋友后,残忍的把人给踹了的那个莫梓溟!”
OMG!
唐绾的身子深深颤栗,瓷白小脸瞬间涨成猪肝色。
莫梓溟!
原来是他!
许是因为这原本是一部小说里的世界的缘故,唐绾穿书后,虽拥有原主的记忆,那些记忆却像小说里的文字叙述,她脑子里只有人物和事件,不会呈现相关之人的具体形象……正因为这样,她当初第一次见到傅凌爵、慕依染、姐姐时,都无法对号入座。
刚刚见到莫梓溟时也一样。
现在她才知道,前方那个被女生们疯狂追捧的男神就是他!
那个被原主排在第一位的超级备胎!
不但是原主的超级备胎,还是原主和傅凌爵发生过关系后,原主“借种”的第一人选。
这些原作中的高能情节,唐绾记得清清楚楚——
原主是在新生迎新会上偶遇莫梓溟的,这个比她高一级的同系学霸出众的容颜、矜贵的气质让她怦然心动。
她以向学长请教和学习为名,面红耳赤的提出以后和莫梓溟一起上晚自习,莫梓溟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之后,两个人几乎每晚都一起出入各大教学楼的自习室。
莫梓溟天天和她溺在一起,却对她规规矩矩,言行谦逊得体,从来不会越线。
原主骨子里其实很骄傲,虽然喜欢莫梓溟,见他矜持内敛,也不主动表白。
两个人就这样心照不宣的一起上了半年晚自习。
大一下学期,原主遇见了傅凌爵,当即冒充姐姐和傅凌爵确立了情侣关系。
自然也听说过傅凌爵那些冷血杀伐的传言,冒充姐姐捞傅凌爵的钱,就够她提心吊胆了,哪还敢脚踏两条船呢。
于是,她果断给莫梓溟发去消息,
【我有男朋友了,为了不让他多心,以后不能再和你一起上晚自习了】
莫梓溟表现的很平静,只回了四个字,
【祝你幸福】
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原主。
其实原主一直没有忘记莫梓溟。
一直保留着他的联系方式,只是暂时不再和他联系,心里算计着,若是哪天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