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淳道:“恕桂某直言,罪妇黄氏这家人,似乎衰得太离奇了些。家传疯病确系一因,这家人的事更处处透着古怪。”
柳桐倚拿出一本册子,提笔蘸墨。
“如此,先把当下之困惑列出,之后再一一排查。”
他先写——
壹,黄氏旧宅数代女子心智失常。
桂淳补道:“男女之寿命好像也不太久。除了罪妇和被杀的桢氏,栾怜儿、梨花,好像都没活过三十岁,宽俭、黄本来过世的时候也不到六十吧。”
柳桐倚颔首,在第一条后补上。「男女寿命不久」,接着写——
贰,宽俭、黄本来为何不搬家。
再来。
叁,梨花、罪妇黄氏皆有不幸遭遇,宽俭、黄本来为何隐忍不报官,未有明显的复仇之举。
肆,黄苋苋之名暗合蔡会家史,黄家与蔡府纠葛是否仅是蔡公子和罪妇黄氏的孽缘。
伍,罪妇黄氏为何有邪信,是否有人引导。
.
柳桐倚写到此,握笔沉思。
张屏道:“黄郎中之前的大宅和黄氏母女后来住的小院,前任屋主皆姓丁。”
桂淳啊了一声:“这段时间总听故事,我竟糊涂了,忘了这个线索。是忒巧。黄郎中生前终于肯把大宅卖了,又买了姓丁的人住的小屋。”
柳桐倚喃喃:“而且,黄郎中是从丁小乙之妻潘氏手中购得此屋。丁小乙的父亲叫丁本富,黄郎中叫黄本来。两个名字中皆有一个「本」字。”
按照陈久的供词,黄郎中之名是他们的师父师母为了怀念早逝的儿子所取。在常村正所讲的故事里,丁本富之名则是系丁本富为证明自己是丁家的子孙,本来应当富。
所以,仅是巧合这么简单?
桂淳一捶掌心:“听常村正的讲述,丁本富好像死得也不太明白吧。”
张屏道:“丁本富与其母曾在蔡府的那块地上住过。”
柳桐倚再接上:“丁家之前是南方人,数代前迁到京郊。蔡副使之前做过两江督造副使,蔡府火难后,荒地归蔡副使之女的夫家伉氏所有。蔡小姐的公公伉监察之前是九江察院的监察。近日先进京,后失踪,再亡于顺安县与丰乐县的交界处,疑似被害。”
他再另翻空页,提笔梳理——
.
前朝,江南茶商在顺安县一带山间建茶厂,名为应瑞,实为与徽州茶商竞争;
茶商圈地种苜蓿测试土地酸碱,确定是否种茶;
苜蓿地被晋商购入,做驿站养马用途;
朝代更迭时某片苜蓿地易主数次,即是后来蔡府之址。
.
本朝,丁氏,从江南迁居顺安县北坝乡,养鸭为生,住在小盏村;
丁氏,疑似与渠里村安大户争利,在渠里村购地建宅,后又售出;
安氏前赘婿栾生与桢氏购丁氏此宅,改建居住;
栾生母子杀桢氏,纵火烧宅,栾生逃跑,被情妇所杀;
栾母暂住安氏存放杂物的小院,后自尽;
栾生与桢氏之女栾怜儿继承大宅;
顺安县前吏员宽俭娶栾怜儿;
栾怜儿生女梨花。
.
小盏村丁家婢女被主母逐出,生子丁本富;
丁本富母子居于苜蓿地棚屋;
苜蓿地已易主数次,曾为京城大酒楼正春楼所有;
丁本富在宝丰码头务工,后回到北坝乡,做小船运输生意,常去丰乐县小亭口;
丁本富买下栾母曾暂住并自尽于此的安家小屋;
某女子称一孩子是丁本富之子,丁本富收下抚养,起名丁小乙。
.
丁本富母子曾居的苜蓿地棚屋又经转售,后被钱御使家购入;
前两江督造使蔡会续弦,娶钱小姐为第三位正妻,苜蓿地为钱小姐陪嫁,归至蔡家;
蔡会在苜蓿地建宅;
蔡会任职两江督造使期间,可能与九江制瓷圣手瓷公子曲泉石有牵连。
.
丁本富身亡,疑死于非命;
梨花疑遭不幸,神智失常;
游医黄本来到丰乐县看望捕快陈久;
黄本来到丰乐县北坝乡行医,遇梨花,娶梨花;
梨花生罪妇黄稚娘;
宽俭去世;
梨花去世。
.
丁小乙娶丰乐县大潘乡女子潘氏;
丁小乙幼年受伤不能生育,虐待潘氏;
潘氏生子增康;
黄本来常照顾潘氏。
.
蔡会去职后,全家居于苜蓿地宅邸;
九江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