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节
爹能搞定的——除非是阿斗和阿狸這種爹特別硬的……

    其次,族內不得再有家奴,只允許有僱工,且主家籤僱工要交口賦。

    依附的門客可以有,但同樣只能籤僱傭合約,不能是家奴,更不允許保留宗族武裝。

    除了建立功勳後獲得爵位之人以外,其他人不得有家臣——也就是以功封侯者才可以被視為‘君’,這也是封侯的本意。

    但無論是僱工還是家臣,都必須落戶,查到沒落戶的,主家將被視為逾制。

    逾制是重罪,起步價是罰沒所有財產,嚴重的從流放到族誅上不封頂。

    而每多一個家臣或僱工落戶,主家都需要每年繳納口賦。

    劉備把口賦改成了“額外增口賦”,只按依附的人數收主家的錢,包括商人僱傭工人也要交。

    如果要收養子,按雙倍交賦,有足夠經濟實力才能收乾兒子——其實就是避免用收養子的方式逃稅。

    但正常家裡生孩子反而是能領補貼的。

    人頭稅會專款專用,用來接濟孤寡老幼,比如左沅建起來的烈士遺孤院的耗費就會從口賦中支出。

    這就像是一種強制社保,由‘僱員’多的富戶出錢,但不讓富戶搞什麼‘捐贈’,也不扒正經商人的皮,正常商人其實是可以承擔這種固定且明確的支出的。

    最後,無論男女,結婚後就必須單獨計戶,不再入宗族戶籍——戶主男女不限,畢竟有可能招贅婿。

    至於族譜祠堂什麼的,那就隨意了,也就是隻約束勞動力壟斷,不約束宗族本身。

    反正人都有私心,只要單獨落戶單獨上戶口,小夫妻都有自己的戶口本,那大宗族自然就會慢慢分離,用不著強行約束。

    這些其實也是已經公開頒佈的政策,並不是針對誰,也沒打算讓誰蒙受損失,更沒有掠奪性的想法——豪門子弟也是大漢子民,劉備是沒搞區別對待的。

    在此之前,豪門大多不樂意遵守這些新政,但現在,不是樂不樂意的問題了。

    劉備讓鍾繇和司馬防做樣板,並讓他們將政策推行下去,此事就當是兩人的策試了。

    鍾繇和司馬防大概也是做過功課的,都表示‘願意奉行丞相新政’,只是兩人都提出了問題:“丞相收僱工口賦,又要讓人婚後單獨落戶,恐導致各家藏匿人口不報……如之奈何?”

    這事劉備早就想過,於是劉備很貼心的給他們提及了即將頒佈的政策……地產稅。

    簡單來說,就是一家一戶擁有的私人田產是要分級的,按不同的量級收不同的稅,而且不是糧稅,是田畝稅。

    不算‘僱工’,只按實際戶口計,該戶人均擁有田地三十畝以下的,不收田畝稅。

    人均田產三十到一百畝之間的,每畝每年收十錢。

    百畝到五百畝之間的,每畝收二十錢。

    人均五百畝以上的,每畝每年五十錢。

    不管各家有多少佃戶,反正只算戶口上的登記的人口——有些豪族甚至能達到人均數千畝,鍾家和司馬家都是這樣。

    鍾繇家裡真正的族人不算特別多,也就八百人左右,光看族內人數可能都算不上大族。

    但鍾家的地和門客特別多,門客七千戶,差不多三萬人,土地差不多有百萬畝。

    ——八百人,擁有上百萬畝的土地,而且鍾家還屬於相對比較“簡樸”的。

    司馬家的土地和門客更多,當初司馬朗打算從溫縣遷往黎陽,族內大多數老人都反對遷移,僅司馬朗與趙諮一同遷了過去,當時跟著司馬朗遷去黎陽的族人只有司馬防這一支的百餘人,但門客卻有三千多家,就這還有八成留在溫縣。

    這種豪門其實就是個小國,也是軍閥,幾萬門客佃戶,隨時能動員幾千私兵出來,不僅能讓皇權下不了鄉,而且很容易搞出大事情來。

    這地產稅,當然就是用來打擊隱戶和大戶的,主要作用其實不是收錢,而是逼迫大戶減少田產或是分宗分地,驅使他們自動分成小戶。

    只要分得夠細,家族也能不蒙受任何損失——可以把田地低價“賣給”門客佃戶,掛門客的名落戶,這就有可能使每戶都變成不用交地產稅的小戶。

    這算是合理避稅。

    但劉備要的就是讓他們合理避稅……

    讓他們分得每個人都只有二三十畝地,雖然那些門客佃戶實際上可能還是會受豪族控制,但只要名義上分了,將來會如何就說不定了啊……

    劉備從來就沒指望過用稅收發財,官屯佃戶才是獲取儲備糧的主力,這個地產稅政策就是純粹用來分宗分地的。

    可以預見,大多數宗族最後都會選擇把地產分到門客名下,劉備其實是收不到地產稅的。

    如果有人隱藏地產不去官府登記也沒關係,反正只要是‘無主之地’,全都屬於官屯,屯田兵來收割糧食的時候別哭就行。

    負責收稅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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