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陆小凤屏住呼吸,竟然舍不得出声,眼前的画面实在是太美,美得他不忍心打断。

    连脚步声都轻得听不见。

    花满楼浇完了水,忽然道:“陆小凤,为什么不进来。”

    陆小凤只能走进来道:“每次我都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来的是我。”

    花满楼报以微笑道:“每个人的脚步声都不一样。”他竟是单纯凭借脚步声,就知道走进来的是谁!

    他的听力,真可以说是好得可怕。

    花满楼又道:“你前些日子不还在京城,怎么突然就来找我了?”

    陆小凤是一个来去无痕的浪子没错,但这浪子,也是一个非常在乎朋友的人,与世无争如花满楼都听说过横空出世的白云城主,身为他唯一的朋友,陆小凤现在应该也被困在京城才对。

    陆小凤闻言苦笑,好在花满楼并不能看见他的表情,道:“别提了,叶孤城早从进城走了。”

    花满楼半点不吃惊道:“他走了,所以你也走了?”

    陆小凤道:“我本来早就想下江南来找你,却没想到会被很多事情绊住。”

    他的朋友很多,麻烦也同样的多,怕只有无忧无虑的浪子才能同时面对这么多的麻烦。

    但陆小凤这回却不由地长吁短叹,他几乎是从京城狼狈地逃出来,一路上还要防着各种人拽着他不放打探有关叶孤城的消息,横空出世的高手,让整个江湖都沸腾了。

    他叹息道:“也不知叶孤城去了哪里。”他道,“他实在是很好的一个人,你应该也会喜欢他。”

    陆小凤能感觉到,叶孤城虽然是一个会杀人的剑客,但他同样是一个非常热爱生命的人。

    叶城主会养肥嘟嘟的鸽子,座下有古灵精怪会撒谎的小丫头,说话间也会开玩笑。

    虽被称为仙,但他身上人的味道竟然比西门高很多。

    花满楼微笑道:“既能得到你这种评价,他应是个很好的人。”

    陆小凤道:“他确实很好。”

    花满楼道:“这样的人,我是要见见的。”

    陆小凤惊道:“去哪里见?”

    花满楼笑道:“我家。”

    他已知道,白云城主叶孤城,要造访江南花家。

    此时,通往江南的道路上。

    叶孤城睁开眼睛,就在刚才,载着他的马车停了。

    岚风隔着门道:“城主,又有人倒在地上。”这个又字,真的是十分的微妙呢!

    听见那个又字,叶孤城深深地深深地沉默了。

    讲道理,你们古人不要老是用同一种套路方式好吧?每次都倒在路上我也很尬啊!

    然而外面倒在地上的人并不能听见白云城主内心os,甚至他的婢女也听不到。

    隔着一道

    叶孤城道:“是怎样的人?”

    如果是美女一定要果断绕路!

    岚风道:“是一个男人。”

    “一个俊俏的男人。”

    叶孤城:“”

    呵,知道美女不行就用美男了吗?

    告诉你们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

    第21章

    为了表示对美男计先驱的尊敬,叶孤城同意把倒在半路上的男人救到车上。

    好吧,并不是因为美男计,叶孤城只是做了一个正派人士应该做的事,萍水相逢,但却不能见死不救,美丽的女人倒在他面前缺当做没看见,可以说是避祸,但一个俊朗的年轻人倒在面前,却不可以袖手旁观。

    所谓的江湖道义,大到为国为民,小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凭借的是一腔热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在这个还算淳朴的时代,很多人都愿意对眼前的失意人施以援手。

    叶孤城的判断并不错,这年轻人不是无缘无故倒在了半路上

    ,他受了伤,伤得不轻,一条刀口子横在他背上,砍得很深,伤可见骨。

    帮他处理伤口的是岚风,别看叶孤城身边只带两个婢女,但她们可以说得上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岚风常年在西域行走,西域或许别的不行,但是蛊毒为一绝,人都道医毒不分家,她可以成为顶尖的医女,也可以成为下毒的高手。

    帮年

    包扎完毕,把手上的东西一收,将年轻人扔在休息的隔间,说是什么一见钟情二江见倾心,那都是话本小说才有的故事情节,哪个美人会因为帮路上昏迷的男人包扎心动?起码岚风不会,对她来说这是任务,城主嘱咐才做,城主不说,将人晾在大路中间都情有可原。

    叶孤城前脚才吩咐仆从救人,后脚就将其抛至脑后,他还在钻研自己的珍珠生意,与江南花家的交易很重要,需要他反复斟酌。

    消息灵通点的人都知道,全天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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