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退化了
    三十三天外,凌霄宝殿。

    距离泰山封禅,已经过去了一千年的时间。

    这一千年来,昊天的心情差到了谷底。

    轩辕在泰山上一脚踢翻了祭天的青铜鼎,当着全天下人的面,狠狠地抽了天庭一巴掌。

    更让昊天忌惮的是,轩辕借着那股庞大的人道气运,直接成就了准圣。

    有准圣坐镇,天庭再想用武力去镇压人族,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强行派兵下界,只会惹来须弥山那个拿黑刀的疯子。

    昊天坐在帝座上,看着空荡荡的大殿,眼神阴郁。

    太白金星弓着腰,小心翼翼地从殿外走进来。

    “天帝,您还在为人族的事情烦心?”太白金星试探着问道。

    昊天冷哼了一声。

    “那轩辕骨头硬得很。现在人族上下铁板一块,全都不敬天不拜神。”

    “长此以往,天庭去哪里收集人间的香火?没有香火,天庭这些神仙拿什么来稳固境界?”

    太白金星摸了摸白胡子,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

    “天帝。硬的既然不行,我们何不来软的?”

    昊天抬起头。

    “软的?怎么个软法?那轩辕连玉清圣人的大弟子都不放在眼里,他会吃你这套?”

    太白金星凑近了一步,压低了声音。

    “天帝。轩辕是准圣,骨头当然硬。那些跟着他打天下的部落首领,骨头也硬。”

    “可是,凡人的寿命是很短的。轩辕能护着他们一世,护不了他们十世百世。”

    “我们不需要去招惹轩辕。我们可以等。”

    太白金星阴冷地笑了起来。

    “我们可以派出天庭最底层的那些山神、土地、河伯、树精。”

    “让他们不要带着天兵天将下凡,就以普通小神的身份,混进人族的部落里去住下来。”

    “不杀人,不抢地盘。相反,我们还要帮他们。”

    昊天皱起眉头。

    “帮他们?”

    “对。”太白金星点点头。

    “凡人种地辛苦,山神就帮他们松土。凡人打猎危险,土地就直接在他们门口放两只死兔子。凡人生了小病,随便赐下一滴露水就给治好。”

    “只要凡人肯在家里立个小牌位,上柱香,神仙就帮他们干活。”

    太白金星的话,如同毒蛇吐信,一字一句地敲在昊天的心里。

    “天帝您想啊。凡人都是有惰性的。”

    “自己起早贪黑去地里刨食,哪有跪在地上磕个头,天上就掉下粮食来得舒服?”

    “只要这种神仙和凡人混住的日子过上几万年。凡人就会习惯遇到困难就求神。”

    “到时候,他们还会记得神农尝百草的苦吗?还会记得轩辕在逐鹿原流的血吗?”

    “不用天庭动一兵一卒,人族的脊梁骨,自己就软了。这叫钝刀子割肉,不见血,但能要命。”

    昊天听完太白金星的毒计,眼睛猛地亮了起来。

    他忍不住拍了一把龙椅的扶手。

    “好!好一个钝刀子割肉!”

    “太白,这件事交给你去办。传朕的旨意,让那些低阶散仙、精怪,全部下凡。去人族的部落里住下。”

    “朕要让这人间,神凡杂居!”

    时间,是这洪荒大地上最不值钱的东西。

    光阴流转,日月交替。

    一万年过去了。

    轩辕在位一万年,人族大治。后来他感觉自己留在人间会影响人族自身的更迭,便效仿伏羲和神农,退居火云洞隐居。

    又过了一万年。

    五帝中的少昊继位,治理天下万年,随后也退位了。

    再后来。

    黑帝颛顼继位,成了新一代的人族共主。

    距离逐鹿之战,已经足足过去了三万多年。

    三万多年的时间,当年那些跟着轩辕在泥水里和蚩尤拼命的凡人,早就化作了黄土。

    人族的数量翻了上百倍,部落遍布了洪荒的每一个角落。

    但是,人族的风气,却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太白金星的毒计,生效了。

    黄河中游,有一个名为“白石”的中型部落。

    这个部落有两万多人。

    此时,正值秋收的季节。

    部落中央的一片空地上,却没有人在打谷子。

    两万多名族人,正密密麻麻地跪在一个修得富丽堂皇的神庙前面。

    这神庙是用上好的白玉石砌成的,比部落首领住的茅草屋还要高大宽敞。

    神庙的牌匾上写着“白石山神”四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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