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珍妮进来的第一时间就点头致意。
好奇心被拉到顶峰的珍妮如愿看到了以“基督山”的马甲示人的爱德蒙。
然后……
她眼里的期待立刻灭了。
好吧!文化差异堪称天堑。
甭管原著用多少笔墨描述基督山伯爵的风度翩翩与足智多谋。
但是……
但是!
他不能有小、胡、子。
仅凭这点,珍妮就判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路易.汤德斯胜。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邀请我到贵府做客。”
比起有着忧郁气质的路易.汤德斯,基督山伯爵的“年纪”应该更大一点,约莫是在三十五、六。除了一圈咋看咋碍眼的八字胡须,他的鼻子也比路易.汤德斯要高出一点,是个能做速写模板的大鼻子。
再往细看,他的眉毛颜色也比路易.汤德斯要浅,肤色也更接近玉色而非路易.汤德斯的苍白。
走贵族路线的马甲似乎自动上了“花花公子”的BUFF,见面不过三秒就开始夸赞珍妮的美丽:“请别人是抽出空,请美女是腾出空。”
他的眼里仿佛是有星辰闪烁:“见到您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再长的等待都是有价值的。”
这话说得声情并茂,但珍妮看着末端翘起的八字胡没一点触动:“你谬赞了。”
她完全是干巴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