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不需要的时候,马甲要收好

    只是真的得赶路了,之前就听说,林震南已经和青城派达成合作了,再晚就凑不上热闹了。

    “额——”

    刘大善人一下子被常笙给整无语了,连心中的悲伤都淡了许多。

    【这人未免也太粗了吧,他都不客气一下的吗?】

    虽然尴尬,但刘大善人还是勉强撑起了笑容。

    “少侠稍待,马上就来。”

    常笙点了点头,也不再说话。

    很快,门房就拿着一小叠银票跑了回来,后面还跟着几个拿着打扫工具的家丁。

    刘大善人接过门房递给他的银票,也没有数,全都交给了常笙。

    常笙也没数,直接一把塞进了怀里,随后抱拳告辞,转身运起轻功,几个起落间便消失在了众人的眼里,一副有事真的很急的样子。

    至于很急为什么不骑马?骑了还怎么加深‘长风万里’这个名号给人的印象。

    ——

    离开刘家之后,常笙并没有直接回衡州府城,而是先绕道去了另一个村子。

    绕开所有人,回到自己租下的院子后,常笙把剑往地上一扔,然后掏出银票清点了起来。

    “整整三千两,刘家还挺有钱的嘛。”

    清点完银票,常笙随手往桌上一放,开始换行头,顺便把闷了几天脸的面具撕了下来。

    打水洗了个脸,常笙这才把自己的东西收好,换下的衣物、面具和斗笠全扔厨房给烧了。

    马甲什么的,当然是需要的时候再出场了,不需要的时候,一点相关的东西都不能留,免得被人联系起来。

    反正一身行头也花不了多少钱,到时候再置办就好了。

    想到这,常笙又把自己的水葫倒光水,扔进了火堆。

    这个葫芦和装酒那个葫芦都是他亲手做的,说不定就有什么相似的地方,也不能留。

    烧光东西,常笙把杀了田伯光的剑找个地方一埋,这才提着自己原本的剑,骑着自己托人照顾的骡子,走向衡州府城。

    今日无事,青楼乐呵。

    赶路什么的,明天加快些速度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