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节
    。

    楼厉凡把刚才为了救他而扔到了一边的书放在他的面前:“哪,就是这一本。你看看它的作者。”

    “拜特?h sx?”

    “我们的校长全名就是拜特?h sx。然后你再看看这本书的出版日期。”

    楼厉凡把书翻到最后一页,上面的首次出版日期明明白白地写着——二六九六年!

    那是一千年前的事了!

    “难道是同名?”

    “我刚才也以为是这样,不过你看看这里,”楼厉凡把书翻到扉页部分,“这里的签名。”

    在扉页上,有一个龙飞凤舞到几乎看不出来到底写了什么的签名。它的内容是——“送给可爱的小贝伦?迪亚那。拜特?h sx 于三一九八年。”

    那个签名虽然跟鬼画符差不多,不过那个名字的写法,和刻在拜特学院学校门牌上那个变态校长的签名一模一样,一般人是绝对模仿不来的。

    这么说那个变态校长至少也是一千岁以上,有这种可能吗?根据慕丝花妖的说法,拜特和贝伦应该是同学吧!有那么大年纪的学生吗?

    虽然妖怪的寿命的确很长,但是千年的妖怪还真的很少见到,就算是楼厉凡,家里有个千年以上年龄的女鬼外婆,他照样很少见到这么大年纪的妖怪,最多八、九百岁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毕竟道行高深的妖怪不屑于和他们见面啊!

    “不过你看看这书,”霈林海把书从前面翻到后面,又从后面翻到前面,“很新,就好像刚出版的一样。一千年前的书有可能这么新吗?”

    楼厉凡狠狠瞪他一眼,把书又翻到最后一页,那上面明明白白写着——“首版日期,二六九六年三月七日。

    “第五二一版日期,三二九七年四月一日。”

    “哈哈哈”

    只是四百年的话,只要稍微用点心就可以保护得很好。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不过既然如此,问题就来了。

    一、当时拜特和贝伦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很好的,至少也是贝伦很仰慕拜特,所以才有这个签名。

    二、直到现在,贝伦应该依然很崇拜拜特,否则这本书上不应该有这么重的执念。

    如果这两项猜测成立,那么贝伦为什么要把拜特连同拜特学院卖掉呢?当时他又为什么要用这种手段,让拜特在那么多人面前丢人现眼地输给自己?

    楼厉凡和霈林海所能做出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以前的确是很崇拜的,但不表示现在也会很崇拜,尤其是看到自己的偶像居然在那种场合用那么卑鄙的手段去坑蒙拐骗大概是一怒之下,才会想要用这种方法来惩罚那个变态。

    如果当时没有连拜特学院一起捆绑出售就好了!把拜特那个变态卖掉才是最好的选择!

    两个人陷入了极度的愤恨中

    然而他们没能在那种情绪中沉浸太久的时间,霈林海偶然看了一眼自己的表,两点半

    “呀啊!没时间了!”霈林海和楼厉凡同时翻身跳了起来。

    贝伦三点就会回来,现在他们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寻找卖身契。可是这时间未免太快了,他们才进来多久啊?就算是发呆也不该过这么快吧?难道是看错了时间吗?

    霈林海又借楼厉凡的表看了看,一样,两点半。

    来不及想那么多了,假如能找到那东西并且偷走,贝伦肯定会发现的,光是他们两个在这房间里留下的“偷窃”执念就很可怕,那条狼的嗅觉可不好瞒,所以他们打算一旦偷走马上连夜逃掉,只要到了变态学院的范围就安全了。

    可是

    能找得到吗?

    第六章 校长的真实身分

    霈林海抱着那本沉重的书,楼厉凡的手放在书页上。书页上的思念传导到他的手掌心中,转换成信号,他发出吸引波动,让这信号成为“吸引”的源头,这就是寻找“思念”的

    方法之一。

    书本发出了缓缓的收缩律动,好像心脏一样。楼厉凡和霈林海的眼睛泛出了隐隐的红光,现在在他们看来,整个房间都是黑白的色彩,只有拥有和这本书相同“思念”的东西才会显示出彩色。

    “左二书架,右上第一排第一本书。”

    “右三书架,右下第十九排第六本书。”

    “左方抽屉,暗格发光。”

    “房顶,中心位置有色彩。”

    “左一书架,与墙交界处。”

    两人快速地交换自己发现的情报,但是那些色彩都不是很重,说明那东西上的执念不够重,既然执念不重,那八成就不是了。

    两点四十五,再过十五分钟贝伦就会回来了,如果他心情好的话,偶尔也会在两点五十左右回来。

    他们两个还要做收尾的工作,所以不能再多留,简单地交换了一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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