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诗仙
    这首诗,放在青楼,就像一把刀,插在一堆胭脂水粉中间。

    三楼珠帘后,沉默了很久,比之前任何一次都久。

    “好。”

    一个字,但分量,比之前所有的尚可加起来都重。

    ……

    二楼,东厢包间。

    一个年轻人坐在窗边,手握酒杯,看着锦台。

    楚临风,楚家二公子,四大家族之一的楚家。

    他七岁能诗,十岁能文,十四岁在国子监的秋闱诗会上,一首七律镇压全场。

    当时的国子监祭酒夸他:

    “大乾立国三百年,重武轻文,以军功立身,以杀伐定鼎。然,武可定国,文可安邦。”

    “我大乾铁骑踏遍天下,却踏不进辽人的书院。辽人一首词,能抵挡我百万大军。为什么?因为他们有文脉,我们没有。”

    “此子,当为我大乾续文脉。”

    那年楚临风十四岁,以为自己会成为大乾文脉。

    十八岁殿试,二甲第七,吏部拟授翰林院编修。

    楚临风没去,整日在长安城里闲逛。

    逛酒楼,逛茶肆,逛青楼。不写诗,不作文。

    直到今夜。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楚临风愣住了。

    “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他放下了酒杯,闭上了眼睛。

    包间里很安静,随从阿福站在门边,大气不敢出,没见过自家公子这个表情。

    楚临风闭着眼,嘴唇翕动,他在默念。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他睁开了眼睛,眼睛里有一种光。

    “阿福,笔墨。”

    阿福一愣:“公子要写什么?”

    “记,把这首诗,一字不差地记下来。”

    阿福赶紧从包袱里翻出纸笔,铺在桌上,研墨。

    写完,楚临风放下笔,看着纸上的字,看了很久。

    他笑了,发自内心的、带着一点苦涩的笑。

    “好诗。”

    阿福凑过来:“公子,这诗……好在哪里?”

    楚临风看了他一眼。“你问得好,我告诉你。”

    他指着第一句:

    “长安一片月,起笔就是长安,是此地、是窗外那轮月亮。”

    “他不是在写诗,他是在写你、写我、写这楼里每一个人。”

    他指着第二句:“万户捣衣声,你听,你仔细听。”

    阿福侧耳。

    楼下,隐隐约约,真的有人在捣衣。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这两句,放在青楼诗会上,是杀人的。”

    阿福不太懂:“杀人?”

    “他说,你们在这里喝酒听曲的时候,有人在等玉门关外的丈夫回家。”

    “他没有骂人,你会觉得,手里这杯酒,喝不下去了。”

    阿福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楚临风把那张纸折好,放进袖中:“去问那个书生,叫什么名字。”

    锦台上,陈牧刚念完诗,正准备下台。

    赵元礼的脸色,变了。

    他不能在这个青楼诗会上,被一个穷书生压下去。

    他赵元礼,工部侍郎之子,平康坊的常客,苏挽月的座上宾。

    他输不起。

    “兄弟,”

    “好诗,真好诗,赵某佩服。”

    陈牧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赵元礼从袖中掏出一张银票,“啪”地拍在锦台的栏杆上。

    “一百两。”

    “今晚你在这醉花楼的花销,赵某全包了。酒钱,姑娘钱,小费,赏钱,你一分不用掏。”

    “头魁,你让给赵某,如何?”

    满堂安静,所有人都在看。

    一百两,够一个普通人家吃三年。

    陈牧低头看了一眼银票。

    “不要。”

    赵元礼的笑容僵了一下。

    “兄弟,”赵元礼往前凑了半步,“你听我说,你一个人来的,没有包间,没有雅座,坐在大堂角落里。”

    他扫了一眼陈牧的布鞋:“你还穿这个。”

    他没有说“穷“字,但他的眼神说了。

    “你拿着,够你在这醉花楼玩三个月。头魁给赵某,你今晚照样喝酒,照样有姑娘陪。大家面子上都好看。”

    陈牧看着他,笑了,“赵公子,你搞错了一件事,我不是来争头魁的。”

    赵元礼一愣。

    “我是来喝酒的,诗是顺手念的。你要头魁,拿去。”陈牧转身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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