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楼还有三层,不用去看也知道,必然一样的都是火焰骷髅。
他小心后退,尽可能不发出响动。
退到一层大厅时,也没有惊动火焰骷髅群。大门外,也没有异常。
他才往地下去。
监牢尽头。
乌达打量着牢笼中的稻草堆,瞥见几根稻草正微微颤动,不由轻笑:“出来吧,难道你想被活活烧死?”
稻草堆依旧静止,就好象单纯只是一堆稻草。
“啧啧……好歹值12。”乌达从次元袋中摸出自然火绒,摘下一瓣花瓣揉碎,将火焰弹了出去。
火焰落到稻草上,熊熊燃烧。
火堆中猛地冲出一个年轻人——细皮嫩肉,双手戴着镣铐,看上去不过二十岁模样,脸漂亮得象个天使。他一头金发虽凌乱,却如黄金般熠熠生辉,四肢纤细却极为匀称,惊慌却不怎么惧怕,衣服肮脏却是丝绸材质,上面还纹饰着圆形的硬币图案。
就这貌、打扮和表情,绝对的非富即贵。
“恩?怎么是个地精?”克莱左右张望好一会儿,才将目光定在乌达身上。
他眼中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轻篾,却很快挤出笑容,压低声音说:“没用的,放了我吧。你的主人应该听说过纳尼克家的那句老话——孩子可以再生,钱没了,可就真没了。”
“淦,俺从这句话中感受到无穷智慧……不过,这是你刚瞎编的吧,人类!”乌达盯着克莱的双眼。
克莱下意识移开视线,声音逐渐透出心虚:“不算全编……也不是刚刚才想的。可金德的孩子那么多,真的不缺我一个。你开口要1200金币,他只会笑你傻,然后说——少个孩子还能省一笔彩礼和一笔葬礼费,简直赚翻了。去告诉你的主人,放了我,我会做生意、会算帐,能替他挣钱。十年……不,三年!最多三年,我就能帮他赚够一千金币。或者等金德死了,我继承家业,到时候和你们五五分成。”
“你果然是聪明的,小子,可你成功的让俺觉得你比1200金币值钱。”
乌达清了清嗓子,郑重宣告:“恭喜你,人类小子,你成了血斧部落的奴隶,你所有的一切,你的小聪明和生意头脑,包括你父亲的遗产,都是部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