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威尔·史密斯

    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松木香气,还有野猪身上的腥臊和血腥气。

    易小光拔出匕首,开始了常规的放血操作。

    国外很少有人吃野猪肉。

    因为野猪常年运动,肌肉纤维粗,脂肪极少,几乎没有肥肉,肉质又柴又硬,普通人的牙口根本咬不烂。

    而且野猪肉腥臊味重,极难去腥。

    易小光放血也不是想要吃肉。

    只是顺手罢了。

    易小光用匕首割掉了野猪的一双耳朵。

    德州有野猪的悬赏令,一对野猪的耳朵可以换10刀。

    地上躺着的4头大野猪,就是40刀。

    钱不多,可蚊子再小也是肉。

    易小光正准备割第二只野猪的耳朵的时候,忽然背后一凉。

    他没有丝毫犹豫,一个前扑。

    几乎是扑倒的那一刻,身后毫无征兆的炸响一把枪声。

    紧接着头皮一紧,子弹擦着他的头皮飞过,咻的射进前方树干,木屑四溅。

    易小光反应极快,几乎是枪响的同一瞬。

    易小光猛地往旁边就地滚出半米远,反手摸向腰间的柯尔特左轮。

    眼神冰冷的看向身后。

    “打偏了!”

    一个男人放下了手中猎枪,一脸可惜。

    来的一共两头,都是男性。

    两个人都是黑人,黑的像从酱缸里捞出来一样。

    一个年纪大一些,看起来少说有四十多岁。

    脑满肠肥,络腮胡子,肚子高挺着好像怀胎七月。

    旁边一个年纪小一些,样貌和络腮胡差不多,简直就是络腮胡的年轻版。

    长得人高马大,身高绝对超过两米。

    年轻一些的手里端着一杆猎枪,枪口还冒着白烟。

    刚才那一枪很明显就是年轻人打的。

    看到易小光手中的柯尔特左轮,络腮胡连忙道:“well,well,well,放轻松些,刚才我在教贾灯打枪,没吓着你吧,莱恩?”

    对方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易小光脑海里立刻跳出了一个人。

    眼前的这个络腮胡也是一个农场主,名叫威尔·史密斯。

    旁边那个两米高的大男孩就是他的儿子贾灯·史密斯。